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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霸主之重生

第七十七章 天龙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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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来人眼里,最舒服最有前途的行业莫过于公务员。

旱涝保收不说,还有点小权利,光是各种灰色收入更是可以赚个盆钵体满。

稍退一步的话,自然就是事业单位。

同样旱涝保收,活轻松,福利待遇那同样没得说。

可在九十年代,最让让觉得有前途的职业并非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更不是国企职工。

而是,混混。

是的,就是混混。

一种在后来人人都知道最没前途的职业,谁都知道不管混的好还是不好,其实都早晚是去做贡献的混混。

可在九十年代,混混却是很多人眼里最有风光的职业。

因为,只要混的好,就有花不完的钱,只要混的好,就有最好看的女人。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抽最好的烟,玩最好的女人。

想买什么都不用给钱,还能没事出去收收保护费,看上哪个妞想摸就摸上两把。

这么潇洒的日子,自然会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所以,在九十年代,很多年轻人眼里最风光的职业非混混莫属。

至少,电视上都是这么玩的。

吴大龙,今年二十岁。

十五岁初中下学后,在某部系列电影的影响下,他早早就踏入了混混的行列。

从市里各大中学和小学附近混起,平时敲诈下小学生或者勒索下中学生,渐渐的,在附近还真被他混出了一些名头。

有了些许名气,吴大龙就有点不满于只混迹于学校附近了,毕竟学生还在读书,再敲诈也敲诈不出多少油水来。

电影小说这些是个好东西,吴大龙在看了一本盗版小说后,居然从里面学到了不少东西。

招兵买马。

既然有了名头,那想要做大就得有一帮小弟。

游手好闲的人什么时候都不缺,在一些好处下,吴大龙很快就笼络了一帮读书读不下去的小青年。

十八九岁的,十五六岁的,这个年纪正是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的时候。

在吴大龙的带领下,凭着胆子大,敢下手,名气在当地也开始越来越大。

当然,全是恶名。

天龙帮。

吴大龙亲自取得名字,他觉得这个名字很霸气。

只不过,恶名也是名气,有了名气赚钱就要容易许多。

自从天龙帮发展到十几号人后,吴大龙就把目标从学校转移到了街道的一些店铺上。

因为傻子都知道,那些能开店的人,肯定比学校那些穷学生有钱的多。

电影中威风八面的大哥,一直是吴大龙的偶像,自然而然的,吴大龙就学起了电影中的大哥。

收保护费,也就是常说的市场管理费。

开店的,哪个不是打开门做生意,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太过分,往往最不愿意招惹的就是那些地痞流氓。

吴大龙又比较聪明,他很聪明的选择看人下菜。

大一点,装修好一点的店,收五十块,一个月,小一点的,一些餐馆什么的,收十块钱一个月。

往往一些店老板不想招惹麻烦,被多次骚扰搅黄了生意后,就忍气吞声的给了。

当然也有一些人不愿意平白无故出这个钱,可报警后大盖帽根本就拿这帮混混没办法。

一是这帮混混里有不少未成年,就算大盖帽来了抓回去,也最多隔两天就又放出来了。

可一放出来后,这些家伙就去报公安的店里闹事,轻则摔砸东西,重则连人都敢砍。

大盖帽又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待在这些店里,一来二去的,吴大龙的天龙帮就将附近的几条街道化作了势力范围。

平安街,就是天龙帮管辖的势力范围之一。

大年初一虽然不是收月数的时候,但开年第一天营业,正常人谁都想在这天讨个喜庆。

所以这么好的机会,吴大龙自然不会放过。

早上吃了早饭,就喊了一帮小弟拿着家伙出来讨红包了。

从街头到街尾,一路下来七八十家店铺,吴大龙没多大功夫就收了一大把红包。

五块的,十块的。

吴大龙也不嫌少,毕竟混也得有混的规矩,人家每个月该给的数目都给了,这要红包是讨喜庆,给多给少都是看人家老板心情。

当然,大年初一他也不想找事,所以那些给三块两块的,他当时没说,可都记在心里了。

雅致服装,是平安街为数不多的纳保大户。

老板娘王小雅,据说早年去过香江,在香江混了几年后,就回来开了一间开封叫得上名号的服装专卖店。

吴大龙嘴里叼着烟,在一帮小弟的簇拥下,走进了雅致服装的店铺里。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但雅致服装的装修风格还是让吴大龙暗暗侧目,他还是第一次在开封看到墙壁门窗全是玻璃的店铺。

光是门口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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