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森带着亲卫队走了。
墨菲对此一点都不意外,就算是装样子现在哈里森也要装出一副忠臣的样子来,不然他这么长时间的首席骑士就白当了。
而且莫非根本不信哈里森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放下以前那些教条,所以为他加了一些料——亲卫队,用这十二个人去束缚他,相信哈里森也知道这些事情,这是墨菲对他加的最后一道保险。
“如果哈里森有什么异动,你们自己看着办吧,”墨菲召见亲卫队的时候,第一句话就说出这些来。
为什么墨菲不怕这些亲卫队叛变?
他们的家人不都在半月城吗?这就足够了,墨菲已经把利害关系都阐明了,相信这十二人能够清楚的知道自己在为谁效力。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哈里森真的没办法舍弃以前那些教条,墨菲也只能哀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了。
后花园中,薇薇安依旧在那间石屋里练习着禁术,墨菲不得不感叹她的勤奋。而瑞秋也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祛除远远不断运来的马铃薯。虽然是繁杂重复的工作,但她并没有什么不耐烦,反而乐在其中。
“薇薇安,停一下,”墨菲叫住擦了擦汗正要进去训练的薇薇安,递过去一杯水,“跟我回去一趟,有事。”
“去哪?”薇薇安喝完水把扎起来的头发解开,柔顺的黑发像是瀑布一样洒下来,清晨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墨菲看着有些耀眼。
墨菲侧过身子,咳嗽一声,“去永夜城。”
薇薇安点点头,“大人等我收拾一下,马上就好,”她并不会去问去干什么,以前不会问,现在更不会问,因为墨菲是大祭司,这就足够了。
※※※
哈里森沉默的骑在马上,后面跟着十二个人,他自然知道墨菲安排这十二个人在他身边是什么意思。
墨菲的做法他完全能理解,但心中总有一点疙瘩,他是完全没有背叛墨菲的心思,有时候他忍不住感叹当年遇见自己要是不救下那个乞丐,现在大概就不会有这些苦恼的吧?
只是世事没有如果,他没办法掌控时间,所以只能继续前行。
哈里森是一个孤儿,从小被教会收养,理所当然的成为骑士,替教会效力。他本该和成千上万的骑士一样,一生一世都待在教会中,服侍着光明女神。可就在他chéng rén礼那年,一件小事改变了他的一生。
从此后他就对教会的那些教条产生了怀疑,以至于后来他放下教会骑士的身份,从第一圣城出来,远走他乡,来到南方,遇到了墨菲。
要说光明教会最让人喜爱的不是主教,也不是教宗,而是神父。
哈里森的养父兼导师就是圣城中的一个普通的神父,是他一手吧哈里森养大,然后送去当骑士。本该是一个美好的故事,但因为教会内部的尔虞我诈,让这位神父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这件事对哈里森打击很大,明白了外表光鲜亮丽的教会内部是有多么的肮脏,所以在神父死去的那一天,他就自行脱离了教会骑士的身份。如果哈里森在当时没有离开的话,现在可能是一名受人尊敬的圣骑士。
他当时抱着什么心情离开的呢?
恐怕他自己都说不清楚,成为骑士的第一天,他就深深知道教会里面等级有多么森严,阶级斗争是有多么的恐怖。所以他当时励志成为一名好骑士,好好的保护神父,也就是自己的养父。
很显然,他做不到。
他的力量太过弱小,根本没有办法撼动教会这尊庞然大物。
所以当墨菲问他是不是要背叛的时候,他有那么一瞬间犹豫了,他知道墨菲说的都是对的,他一直对教会还心存念想,就算墨菲叫他去帮助罪民,而自己为一个罪民的领袖效力,他也心甘情愿。
他虽然痛恨教会那些肮脏的事情,但还是希望教会变好,他想改变教会。
他看了一眼身后的半月城,叹了口气,想到:“大人啊,大人,我怎么可能背叛您呢,我只是不愿意您和教会兵戎相见。”
※※※
「四十三圣手」拉斐尔,这些日子凭着他粗糙的易容术,一直潜伏在霜月城中。
自从他从地牢逃出来后没多久,他就发现整个城中开始戒严了。街道上全部是巡逻的士兵,嗅觉明锐的他大概猜出来是什么事情来。
“老约翰,快点拿酒来啊,”拉斐尔目光从街道上那些卫兵收回来,扯着喉咙叫了一声。
老约翰是一个中年男人,退从膝盖那里截掉,好像是在和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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