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咕噜”的车轮滚动声,清彻响起在匹兹堡要塞外的乡间小道上,要塞门口一个警戒的卫兵,立刻极目向声音响起处眺望。
在夕阳的余辉下,一辆饰有贵族徽章的、豪华厢式四轮马车,正在快速的向要塞驰来。
“下午好!小约克先生!”卫兵殷勤的帮康柏抬开木制的障碍栅栏,“要是再晚上几分钟,我们就要关门了。”
“看来我还没有来晚。”康柏笑着摸了摸帽子边,表示谢意。
坐在对面的乔纳森管家,不得不肉痛的掏出一个硬币,抛给卫兵当作小费。如果康柏不回话,他也可以没反应,一旦答了卫兵的话,还会了礼,那就表示对他的服务非常满意,乔纳森自然不得不给点小费意思一下。
不理高声感谢的卫兵,马车继续前进。
此时的匹兹堡,不过一百多居民。不是城市,甚至也不算上是小镇,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殖民点罢了。她在原来法军的石砌堡垒基础上发展而来,既是城池,也要塞。要塞正门由粗大的原木粗加工后窜列而成,笨重却坚实。城墙关键部位由两米多高的小石块堆砌,后面有零星几个防守人员射击时用来站人的简易圆木台凳,次要部位却只是用壕沟和尖锐的木头作为防卫手段。
英军早已经从匹兹堡消失,但是临近的俄亥俄地区,却大部分掌握在英国人手里,并不归属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他们没有正规的武装力量,但和印第安人友好,和十三个殖民的人却一直有冲突。
当然,匹兹堡的真正危险,还是森林中的野兽和临近的印第安人部落。因为仅仅在离匹兹堡几里外的地方,就遍布着凶猛地野兽,几十里之外,就有印第安人的部落。野兽自然不用说,凭借要塞中的一百多人,根本没法在几年内清楚干净,印第安人则一直是殖民地人的杀戮对象,双方有着解不开的仇恨。只要哪一方实力强一点,就会对对方出手。以前殖民者人多势众,不断的赶着印第安人西迁,现在匹兹堡大量男子出去参加大陆军,实力削减大半,对印第安人已经不占优势。为了安去,要塞里的人,必须在太阳下山前回到匹兹堡。等到要塞的大门一关,在天亮之前,没有重要的事情,一般都不会临时开门。
上午看完书房中的资料后,康柏已经了解到,白人契约奴的基本都在匹兹堡交易中心中待售,为了发掘人才,加上本来就有到匹兹堡宣传开议会的计划,所以下午还是坐快速马车赶到了匹兹堡。
康柏来到自己在交易中心时,门口已经等了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中年白人男子等马车一停下,立刻上前打开车门,向康柏脱帽致敬。
“欢迎您!爵士!”
“你好!格林斯潘先生!”康柏回了一礼。
这就是自己家的马夫?康柏心中疑惑的看着面前这位文质彬彬的中年白人男子。
除了没有乔纳森的管家气质,格林斯潘分明是一个拥有良好素养的古老家族仆人。天生白色的头发,上面并没有戴假发,有点干枯的鬓发,如何自己一样卷了发卷,曾经抬头时显示出一双深邃的眼睛,一套黑褐色的管家服套在瘦小的身躯上,配合那抖擞的精神,哪里有半点马夫的样子。
康柏当初听乔纳森说小约克竟然把一个前任马夫,派驻到匹兹堡管理这边的全部事务,差点以为他耳朵出问题。但现在见了格林斯潘本人,虽然还没有考察过他的具体才能,但仅仅从他的言行举止,还有外表上来看,应该不是那种莽撞的纯粹马夫,可能是老勋爵不会用人,把一个得力的人才,用在了贵族都非常重视的养马和驾车上。
内心已经做了决定,如果这个格林斯潘真的有才,那就自己就要好好的重用他。
再扫了眼站在格林斯潘后面的那些人,除了两个看似打手的黑人外,还有三个白人,确切的说,是一个白人中年妇女、一个白人青年男子和一个肤色略黑的混血女人。应该就是格林斯潘新娶的寡妇妻子和他的一对儿女。此时见到康柏,都弯腰低头向他行礼。
“晚上好!爵士(老爷)!”
“晚上好!”康柏点点头。
目光不由转到的那个称呼自己为爵士老爷的混血女孩身上。
康柏已经发现别人对自己称呼上的差异,譬如说,普通的殖民地人一般称呼自己为先生或者阁下,而管家和家中的自由民一般称呼自己为爵士,有时也会称呼阁下,但那些奴隶,却基本上称呼自己为主人或者爵士老爷。
这个女孩称呼自己为爵士老爷,而她裸露在衣服外面的小麦色皮肤,刚才惊鸿一别的蓝色眼眸,微卷的褐色头发,也已经非常明显的证明她是一个混血儿。想到昨天乔纳森曾经提到的,康柏马上意识到,这就是格林斯潘在当契约奴时和黑人女奴所生的混血儿,她现在应该还是自己的女奴。
看到那凹凸有致,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女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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