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三国之我乃曹昂第七十二章算错人性
事俱备只欠东风。而对干曹昂来说,的前的东风应该况凡打手,比能的大军到来了吧。用他的家眷击打柯比能部族的信心,如果运筹妥当。当能一举击破此人,从此草原之上的霸主便会更换成汉军了!一切的一切都在计戈之中,可曹昂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切都算到了,唯独偏偏算漏一样东西,那就是柯比能的人性!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却说柯比能军的先锋部队乃是其手下的大将筋珠,闻听是此人领兵。甘宁二话不说,随即请命出战,那股子劲头好似若是曹昂不答应让他出战,他就能活活憋死。
最终,曹昂还是应允了甘宁的请求。胡人打仗一般不讲究阵前比将。不过偏偏甘宁和筋珠是冤家路窄。下辈子投胎都犯冲的主,方一见阵。筋珠居然勒令众军暂歇,接着亲自驾马出阵喝道:“那边的汉将,可敢与我一对一单打独斗!?。
甘宁巴不得筋珠出来与他过招,嚎叫一声打马而出道:“你他娘的叫唤什么,老子这不走出来了!”
筋珠见状点头咬牙道:“很好!汉人,亏你还敢出来,上次你以二打一,侥幸胜了我,这次可敢和我一对一的决斤。胜负!”
甘宁冷哼一声,不屑的撇嘴道:“你要打吗?随时恭候!就怕你上回被老子揍出的伤还没有好干净,老子胜之不武!”
筋珠闻言气的脸色通红,狠狠吐了一口道:“废话少说!汉人!希望你的脑袋比你的嘴巴要硬!”说罢双腿一震,驾着坐下的黑特马飞掠而出,甘宁亦是跃马而出,快愈飞电,他嘴角狞声笑道:“看老子送你归天!”
二人御马奔至场中,只听“铿铿”两声脆响,双刀相交,已是你来我往的交起手来。别看他们二人嘴上说的声势骇人,但彼此都知道对方不是一般武将,可谓是平生劲敌,虽然嘴上讥讽,但心中皆是愈加的沉着冷静,双目紧紧地盯着对方的身姿,将平生武艺和经验发挥的淋漓尽致,只为能将对方劈杀与马下。
甘宁大刀纵势宁身与前,大开大阖舞的刀风四溢,而筋珠也不含糊。他乃是鲜卑第一勇士,曾以一己之力血战过草原狼,但见他五指相交齐张,短距握刀,手法却似丝毫无忧停滞,弯沿刀的劲风吞吐闪烁,刀刀不离甘宁要害,两刀相交,罡风击扬,气势无匹,就是吕布复生来此,亦不得不承认此一战真乃是武者的上乘之作。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两边的士卒看两员上将场间搏杀。刀刀无有间顿,马匹尘沙四溢飞扬,一个斤小心中皆是大呼过瘾。唯有远处阵后的赵子龙心中替甘宁暗暗担心,这筋珠不愧是鲜卑第一勇士,其厮杀的本领不较当年颜良、文丑之下,随即暗暗转马回营,向曹昂诉说场中之事。
曹昂闻听赵云如此说,即亥与他一起驾马来到场间观看,但见筋珠已是与甘宁杀了不下五六十回合。可二人依旧是如此粘在一起厮杀,真真令人诧异。在曹昂的记忆中,除了张辽,颜良区区数人,能与甘宁如此血肉搏杀的人,这七年来也没见过几个。
观看了片刻,曹昂缓缓的点头道:“如此勇猛之人,如若留下,必是我军大患。”
赵云在一旁点了点头道:“我昔日在幽州,也听闻过此人之名,听说他乃是鲜卑与拇族混血而生,自幼便神力无匹,年少时,其母患病。他入草原之深处寻找草药,曾遇群狼,据说他当时年约十五,却以一己之力与狼群周旋,力杀饿狼十余只,后为路过的猎队所救,传闻当时他全身浴血,被饿狼所伤之处难以数计,好似血人一般,却依旧屹立不倒,奔回部族为母献药,此一事后,他便被誉为揭族大勇士。后卫柯比能所纳,方赠鲜卑第一勇士之美名
曹昂闻言呆呆的看着赵云道:“师兄,你跟我将神话故事呢?。
赵云噗嗤一笑,无奈的看着曹昂道:“我编撰这许多事骗你作甚?此确有其事。公孙大人坐镇幽州时,曾多番派人探明柯比能帐下诸将身世出处,故而对于有些人我也是知道一些。”
曹昂闻言摸了摸下巴道:“你刚才说,这筋珠是鲜卑人和鸠氏杂交的?”
赵云轻轻的咳了一声,正色道:“师弟,不是杂交,是混血而生听说其父乃是鲜卑人,当年鲜卑一支部攻略拇族之时,馅珠之父活捉欺母为奴,后两部交涉言好,其父又放其母回典蝎氏,不足五月,其母便生下筋珠,但筋珠之父是姓甚名谁,却再无所查,除了只知道其为鲜卑人外,已是无人所知
曹昂看着场中依旧斗阵的蜴珠和甘宁,低低的“哦,了一声,抬头看了看与甘宁依旧恶战的筋珠,扬眉一笑道:“如此勇士,杀之可惜,若能留在身边为辅,岂不是美事一件?”
赵云摇了摇头笑道:“他终归只是外族,若要收服,恐怕不易。”
曹昂轻轻的打了个响指,摇头道:“他若是柯比能部落的人,我也就不报这个希望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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