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她?”诺斯问完,见哈克没回答,便将头转向了蜢蜢。
“他不喜欢她,只是爱的快发疯了!”蜢蜢酸酸的说道,他一直替哈克不值!
“什么时候开始的…”诺斯还没问完,便忽然明白了,想起了六年前刚到暴风城时,哈克便开始有些不对劲。
于是,诺斯便先对蒂赫拉斯说道,“能回避下吗?”等她走开后,才开始劝解道。
“六年了吧,如果你当时便告诉我,也许还有办法,不过现在已经太晚了,你们已经不可能了!”诺斯的语气,是非常肯定的。
“就算我想办法让你们走到一起,你认为她是会喜欢你,还是恨你!”
“她和你不一样,她的世界,只有麦迪文一个人,她离开了麦迪文会活不下去的,你还有我们这些朋友,不是吗?”
“好啦,你别摆着那种要死要活的表情了…你如果爱她,就放开她,祝福她,最后遗忘她…你的世界不在这里,你应该回南方的荆棘谷,回到部落,那里才是你最应该守护的!”
“兽人入侵,战争即将降临整个大陆,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回部落组织起防御!为地精而战…”
诺斯通过语言,一点点的将哈克的注意力转移回了家乡,用那里的安危,让他放弃这段不可能幸福的追求!
诺斯口若悬河的说着,甚至连智商更高的蜢蜢都急切的希望回去了,于是…
“我必须马上回去!”哈克急了,眼睛红了,在他那脑子里,已经呈现出一片火海,地精们正在哀号着,而各种幻想出的“怪物”,正在疯狂的屠戮着族人们!
诺斯发现自己所描述的,似乎有些过火了…
“喂,等等!给我回来!不差那么一点时间…我会去部落找你的!”诺斯看着那正逐渐远去的身影,只是喊了喊,却并没有追上去。
如果说诺斯的母亲是布玛,那哈克的母亲就是部落,同样是那么的神圣,任何人都不可侵犯。
追上去又能如何呢,推翻自己之前所说?和哈克在这里好好重聚一番,然后呢?哈克必然还是要回部落的。
而自己也同样没有时间,家乡的母亲,每时每刻都在忍受着煎熬,自己又怎么可能有心情,停留在这里叙旧。
“走吧…”诺斯翻身上马,冲蒂赫拉斯说道。
…
诺斯的运气还不错,当到达暴风城后,得知第二天,便有一艘前往湿地米奈希尔港的船。
由于还有一些空闲时间,便带着蒂赫拉斯去武器店,帮她买了副上等的铠甲,由于她身材娇小,便选了副半覆式轻铠。
“我穿这个,你看着怎么样?”旅店里,蒂赫拉斯换上了铠甲,故意的问道。
“呃…很美!”诺斯赞叹道,随即悄悄的咽了口唾沫。
明明是铠甲,可蒂赫拉斯穿上去后,却丝毫没有英武之气,反而显得很性感,完全将她诱人的身材,完整的体现了出来。
半覆式铠甲,顾名思义,就是只覆盖一部分关键的要害,而关节和腰肢,则完全暴露在外面。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她里面似乎只穿了内衣,那性感而矫健的小蛮腰,现在正暴露在空气中,直接映射在了诺斯的眼里。
小肚脐上穿着个亮闪闪的银环,旁边还有一只展翅欲飞的彩蝶纹身…
蒂赫拉斯似乎还想更近一步,在诺斯的跟前晃呀晃的,展示着自己那前凸后翘的身材,时不时还扭上一下。
忽然,一双有力的手,抓住了她的双肩,将她按坐在了床上…正心中暗喜的她,却发现对面是一双严肃而认真的眼睛。
“蒂赫拉斯,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也随时都能给你,我一个男人有什么可畏惧的?可我不能!”
“你真的了解自己吗?你这样做真的对吗?你才十六啊!”诺斯见她似乎要进行反驳,便摆了摆手,阻止了她插话。
“我清楚你想说什么,其实不用说我也知道,让我把话说完…”
“你的这份狂热的心,无论是谁都会感动,我也毫不例外,可你能确定那份感情,是感激还是爱情吗?”
“仔细想想,你所谓的喜欢,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当初我无意中救了你们,也许在你们心目中,留下了高大伟岸的形象,而我们又年龄相仿,于是你们那朦胧的心,便将感恩和喜欢给混淆不清了。”
“这,只是一份感恩罢了…”
“如果说你喜欢我,可你又喜欢哪里呢?你喜欢的,只是我救你们时的那一瞬间!”
“那只是我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根本就不是我!”
“你根本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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