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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偷腥

尾篇:做好娶我的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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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荐一是个半神,他的体内流着一半人的血、一半神的血。凡间女子与神界男子相恋,为了能厮守终生,他们隐居到雾谷,可惜人类太容易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那凡间女子的容颜变老、变丑,终于有一天,她无法再忍受与恋人之间的差距,选择了死亡。而那神界男子痛不欲生,竟追随她去了,他们唯一留下的便是他们的独子…轩辕荐一。面对双亲的先后离世,他并没有伤心难过,他认为是他们遗弃了他,他们是不值得他原谅的。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人,并且他认为他从来都是一个人。

    是啊,他独自一人生存了那么久,怎么可能不孤独?

    丛觉轻叹,孤独了那么久,当轩辕荐一第一次看到从外面世界来的他,心情想必是雀跃的吧,而他终是无法伴他长久,他有他要做的事情,有他要守护的人,他毕竟只是一个凡人。

    风愈加冷了,剑也是刺骨的冰凉。

    他忍不住瑟缩了下。

    “告诉我吧,你还要在这儿站多久?”月如西站到了他的身后,凉凉地问他。她的手里拿着一件白色的披风。

    他回头,静默了一秒钟,转过身面对她。

    “怎么出来了?外面很冷。”

    “怕你冻着,给你送披风过来,要是把你冻病了,明天没人娶我怎么办?”她开着玩笑,为他披上披风,系好了带子。

    “你给我披这个…颜色?”他拉了拉披风,看到那亮眼的白色,觉得有些不自在。以前他穿惯了黑衣,今天月如西给他换了件青衫,而现在,她居然为他披上了白色披风,感觉好怪。

    “是啊,白色应该是属于轩辕荐一的颜色。”月如西笑笑,拉过他的一只手揉搓着。天,他的手可真冰!“不过,我觉得你穿白色也很好看,和你的发好配,看起来也好高贵、好温和,可亲多了。”

    “有点怪。”丛觉咕哝了一句。

    “会吗?没关系,习惯就好了。来,把剑放下,另外一只手给我。”

    他依言,感觉到了温暖。

    “丛生说你有很多钱,很多是什么意思?”她突然问。

    他想了想,回答:“不多,大概可以买下两座凌府的样子。”

    月如西对他翻了个大白眼,“这还叫不多?你以为凌府是平常人家的小宅子吗?即使是王公贵族也不敢夸下海口说要买下凌府。”

    “要打垮丛家,那还不够。”

    “你要那么多钱,就为了这个目的?”

    “以前是的。”他将她抱进怀里,轻吻了下她的发,“现在有了变化,我想我应该先买栋大宅子让你住,我不会让你试凄。”

    “那丛家的事怎么办?”她可不要他为了她把自己的正事给耽误了。

    “那件事急不得,我和丛生得先立事业,在商场上站稳了脚,才能与丛氏布行拼一拼。”

    “丛生也要参与吗?”

    “他会是当家的,他有天生的经商头脑,而我不行。不过,现在他还小了些。”

    对此,月如西倒也有兴趣,“我可以参加吗?我可以为你们管帐,当你们的帐房先生。”

    “当然可以,你是我的妻子。”

    “错!现在可不是,等明天才算。”她调皮地伸出一根手指,点了下他的唇,“说,你已经做好娶我的准备了吗?”

    “我不会给你丢脸的。”在丛生摧残了他的耳朵大半天之后。

    “我期待着。”她笑了,紧紧地依偎着他——

    时光匆匆,流水不止,转眼已过了七个年头。在这七年之中,商场上出现了一名商业奇葩,以其八面玲珑的手腕、准确果敢的判断眼光,一手经营起名震江南的丛月山庄,严重威胁到素有“江南首富”之称的丛氏家族,而此人才刚及弱冠。

    据说,这位年轻的丛月山庄庄主俊逸非凡、才智过人,各方面堪称人中之龙,且有一手令人赞不绝口的好厨艺。也有人说,他已娶得一名貌似天仙的富家小姐,夫妻恩爱,还育有一儿一女。更有人说,他其实是丛家的宿敌,他成立丛月山庄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垮丛家。

    总之,众说纷纭,而事实到底是怎样的?

    “风儿,你在练字?”题名为“陋竹小筑”的书房走进一名蓝衫男子,他剑眉星目、气质卓然、高大俊挺,而他正是已长大成人的丛生。

    七年的时光,让他成长为一介伟男子,他成视卩了,也稳重多了。

    书房里有一个小男孩,他叫丛风,是丛觉与月如西的第一个孩子,他今年六岁,长得相当漂亮,神韵气质像极了月如西,但显得乖巧得多。

    此刻,他正跪坐在书桌前,执着一枝粗大的毛笔,认真地写字。见有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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