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腑,都快要被颠簸出来了。
车厢还是露天的。
头顶是火辣辣的太阳烤着,他们经过的这段山路没栽种多少植物,连个遮荫的地方都没有,叶瑾琛从上车到现在,被晒的脸上都红了一层,俊美白皙的脸庞上像是染上了两坨高原红。
他皮肤极白。
从小养尊处优养出来的皮肤不仅白,还很嫩,被太阳一烤,脸上那两坨红就很明显。
一层又一层的汗水从他同样被烤的通红的额头上滚落下来。
他一袭纤尘不染的白色衬衫,烫的妥帖笔直的西装裤,手工定制的昂贵皮鞋,原本是一身风流倜傥,气质优雅的装扮,此时,却是半点风流倜傥的气质都没有了,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他这幅模样,任谁看着都不像是什么翩翩如玉的公子哥儿。
倒像是个落难公子。
那一头用发胶定好型,清爽又不失贵族范儿的头发,也被风吹的乱七八糟的。
一点型都没有了。
身上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将白色衬衫都给打湿了。
昂贵的衬衫沾了汗,紧紧贴在肌肤上,一路卷起的尘土扑到他身上,将他扑了个灰头土脸。
他现在这幅样子,只怕他妈看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叶瑾琛从小养尊处优,吃的住的穿的用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在外面,他所有的衣食住行也都是最高标准。
可以说是从没有吃过什么苦。
可现在,他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吃苦,他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放着舒舒服服的好日子不过,非得跑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受罪。
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就跟原始部落一样,落后到让他膛目结舌。
竟然连条水泥铺的路都没有。
所谓的路,就是这里的村民自己拿锄头挖出来的,路上坑坑包包的不说,还是山路十八弯,乘个车就跟坐过山车一样刺激,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一会儿又是大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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