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的玖意看了我送过去的《吾爱》,对我说:“这首诗写得很有感情,有些比喻也很形象,只是好像缺少该有的浪漫气息,还没到可以发表的条件!”看到我不语,又说,“其实,写诗是要有天赋的,光是努力是不够的,要有发现美的眼睛,听说你最近抱着席慕容的《七里香》不放,怎么,有兴趣到我这版块来?”
“没有!”我摇摇头,笑着说,“我只是对《吾爱》这首诗有着偏爱,只觉得这个执戈者似乎很有写诗的潜力。不知为什么,心里好像被感动了似的!”
“不要告诉我,你曾经也有这样的记忆,就像有人在过去的日子里划痕那样!”玖意笑着,说,“你既然有共鸣,不如就写信去和执戈者谈谈,看看如果他可以修改一下,发表的机会还是有的。”
“不怕我抢了你的作者?”我不由一笑。玖意看着我,也轻轻一笑。
我坐回我的办公桌,把那写着《吾爱》的诗的纸张看了又看。那龙飞凤舞的字,那刚强有力却清秀的字,好似触动了我心里的某根弦,让我浮想联翩。年少的时候,我也曾被什么东西感动过,只是后来,麻木了,变淡了。那散发着墨香的字迹,好似唤醒了我心里久远的记忆,在一点一点地弥漫全身。现在,真的,能用笔写字的人,真的不多了。
我的爱情,曾经也被这样的墨香给灌醉过。我的高中,就因为对那个帅气的军官念念不忘,后来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思念,给他写了信。他也回信了,让我好好学习,让我等到考上大学再去写信给他,他会等我长大。我相信了,努力读书,等我考上了大学,再写信时,回来的信件却说已经找不到这样的人,应该是退伍了。我常常拿着那些写着刚劲有力的字迹的书信,躲在校园的角落里哭。后来,我便不再相信爱情。我以为爱情可以跨越任何界限的,可是我没有等到我的爱情出现,它就夭折了。我和Susan一样,都是死心眼的人。就这样,在痛苦和思念的煎熬里,浪费了我们的青春。
正想着,听到编辑部门口有人唤我:“默默小姐,默默小姐!这里有位小姐叫默默吗?”
“什么事?”我出去一看,有个小男生站在门口,“我就是默默,你找我?”
“这是成哥送你的!”他突然跑去墙角,转眼抱了一束很大的百合花过来。
成哥?我不由一愣,不会就是那个阿成吧?烟渍男?他怎么知道我喜欢百合?“这花我不收!”我淡淡地道。
“收吧!”男生苦着一张脸,“成哥说如果你不收,会让我好看的!”
这话?我不由一愣:“是成哥说的还是坤哥说的?”我瞪了他一眼。
“好吧!”他看了看我,无奈地说,“是坤哥让我送的花,他说要我说是成哥送的。默默姐,你千万别让他们知道我把事实告诉了你!默默姐,你就收吧,别让我为难好不?”
我心里涌上来不知是什么滋味,瞪了他一眼说:“花我收下,不过你小小年纪,不在学校里读书,跟着他们混什么?”那男生一看到我说教,在我签了名之后,马上开溜了。
我拿着花走进办公室,马上听到同事们“哇”的一声叫了起来,羡慕的眼光射向了我。“好漂亮!”玖意笑着看着我,“看来你的好事近了哦!”我淡淡一笑,却不知道要说什么,把花插到办公室的花瓶里,看着它们发呆。坤哥!我的心里仿佛有一种东西,在潜移默化着什么!脑海里,不时地涌现出他那坏坏的表情,单薄而性感的嘴唇来。
这个世界,知道我喜欢百合的人很多,但他绝不会。因为我那篇《夜梦百合》是在高中时写的,知道我喜欢百合的人,也只是我的高中同学。也许,他是凑巧送了百合吧!
我的那篇《夜梦百合》写的是自己和一群同学去郊外游玩,看到山崖上的百合开得很美丽,心中很激动。回到家,我的脑海里总是想起百合来,就连做梦也梦到了百合仙子,她让我做个有品格、刚强的女孩子。那时的年龄,有着那样美丽的心情,总是爱幻想,想着自己会遇到心中最美丽的爱情,有一天,我的白马王子,会拿着百合花来迎娶我。当然,那没有在那篇文章里提过。我的心里,把这个秘密埋藏得很深,没有对任何人说,即便是Susan,可是,他怎么知道?心里,有种涩涩的感觉,久违了的一些记忆,在慢慢地回到我的生活中来。
八卦一号和二号在我的百合花旁边,看了又看,嘴里念叨着:“美女就是美女,总是比较受欢迎,虽然已经奔三了!”
“你们都不用干活了?”何老太突然闪了出来,吼道。大家又悻悻地离去。
“默默,拿着花到我的办公室来!”她依然中气十足。
我点点头,看到大家都看好戏似的,又很无奈地看着我,于是长长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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