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场。”周慧道,“我们这离垃圾场不远,对了,你们说闻到怪味,可能跟垃圾场有关系。”
“可能吧。”范良随口应了一句,这座平房共有五间屋。一间东屋,一间西屋,正中间的堂屋是两间,进门摆着一张四方桌用来吃饭,然后屋里有三口大缸,其中一口缸上有着一台大屁股电视机,而里面的屋就是睡觉的地方了,坐在桌子旁转头就能看见一张床,铺着花花绿绿的床单。
那么,还剩一间屋在院子里,是烧火做饭的厨房,用的还是老式的土灶。如果黎塘没有选择写作,而是去老老实实上班,过得一定比现在舒服自在。
但,人都有追求,为了梦想去打拼势必会有所牺牲。
“跟我到西屋来吧。”
黎塘不想再耽搁,把范良两人引入他写作的房间。房间里很乱,到处都是纸,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这就是《冥婚》的稿子,写到被盗墓贼挖了坟,我就没敢再往下写了。”黎塘从书桌上拿了一叠A4纸,递给站在门外的范良。
“你没用电脑吗?”刘潇潇打量了一会儿房间,没有发现电脑的存在。
“对,我是……我是用手写。”
“手写?”范良眉头一皱,扬起手里的书稿,“你这明明是电脑打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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