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以为水晶坠子里藏的是令牌哩。
朱水恋坦言道。
是呀,没料到是一只幼狼,天晓得济不济事。
季曼曼感到前途相当的"无亮"。拜托!养了五百年,居然养出这么个小东西,好歹来匹雄壮威武的大狼壮声势嘛!
元旭日睨着小金狼。
好啦,转个话题,日、月、星,如果代表三个人,那另两尾跑哪去了?如果他们投胎失误通人畜牲道怎么办?拜托!可别再来一只小猪或一只老鼠,然后告诉我那是我们以后的伙伴。
嗷嗷…
小金狼不悦的叫着,显然听得出有人在讽刺它。
它说五百年前逊到阵亡的只有你,另外两人以自己的内丹封住王令后,功力尽失,虽造成了重大的伤害,但理应还活在狼界。最为不确定的是,即使找到他们,他们也不见得知道自己曾有的身分,因为五百年前那一场大战,你们三个真的几乎战到流光最后一滴血,所造成的后遗症难以想像。
于悠忠实的翻译小金狼传达出的讯息。
元旭日撇撇嘴,不悦道:
你们说狼王令有三分之一在我身上,我出生时恐怕忘了从娘胎里带出来,别找我要。
韩璇看向笑得神秘的于悠。
你说王令在他身上了,什么意思呢?
这是早上得知的消息,还没来得及问缘由,便已教元旭日派人请来此处。
黑狼族的人不是把烈火剑刺到他身上吗?然后烈火到在伤了他的同时,也回归他体内了。
毕竟这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你们看他的右手。
于悠走近元旭日,一群人也跟着凑近,其中被于悠抱在怀中的小金狼最靠近他。
干嘛?
元旭日摊平右手。
突地,小金狼张开嘴巴往他手掌心用力咬下。
它以为它在做什么?
元旭日高高举起手,眯着眼看着吊在他手上的笨狗,心想这辈子从没吃过狼肉,但偶尔尝尝鲜应该也不错。剩下的狼毛还可做成一双毛拖鞋,真是一举两得。
别丢它!
管于悠在千钧一发的瞬间抢救下小金狼的一条小命。不然它绝对会被不知爱护小动物的坏人给远远甩到地球另一端去。
看看你自己的手心吧。
咦?
老大,一颗太阳耶!
怎么会这样?
始终像副总统一样安静无声得像不存在的三名男子不禁低呼出来。
没错!在小金狼一咬之后,原本无任何伤疤或胎记的右手手掌心浮出了一个血红色的图腾…一个火红太阳,以及火焰圈绕着光量。元旭日只觉得手心异常灼热,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璇,告诉王医生,晚上来换葯时,记得带几剂狂犬病疫苗来。"
一群人当场绝倒!
汪!嗷嗷…
它说…
闭嘴。
元旭日没兴趣听一只笨狗的抗议。
韩璇拉过他手,轻触其上,也感受到那热,问于悠:
他的能力启发了?
对。因为他的剑回到他手中了。这是五百年前他烙下的咒语。他将令牌封在剑柄里,然后当黑狼族人趁他法力尽失时,夺他的剑刺他,其实他不应该死在自己剑下的,但他动用了死咒、以死下咒:若烈火剑再度刺入他身体内时,他会回复-日-的能力,剑也会物归原主。当然,里头的令牌也会完好无恙的回到他手上。
多典型的狂人风格呀!连命也玩。
季曼曼吹了声口哨。
可以想见五百年来,这人从未改变。
朱水恋道。
汪!
小金狼心有戚戚焉的叫了声。
剑在他体内,怎么唤出来?
韩被问。
他需要一些咒语
例如:万能的天神,请赐给我神奇的力量?
季曼曼捂住小嘴笑不可抑。
于悠摇头。
这得由他自己想起来它也不知道。
老大,你会怎么设计自己的咒语?
范宇文问。元旭日想了想,看着手掌道:
我只会说…出来。
真是简单明了,但似乎不太可能会那么简单…
轰
地一声,一道烈火由元旭日掌心窜出,众人忙不迭的跳开,张口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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