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搭配可是小时候偷嘴儿排行榜永远的第一,宁可屁股被揍八瓣都不亏。
村里有个派出所警务室,这可是大村才有的待遇,里边儿有一个在编的,三个辅助的临时工,为了好开展工作,特意找了个林姓到这里。
论着那人跟林扬一个辈分,算是哥,实际关系很远,他家早就搬出前苏村了。
来了好几个告状的,都拿着记者证,全是冲林扬,还有两个裤子都咬烂了,实在悬!
他乐惹不起这路人,打心眼里发怵,安抚住那些人,她赶紧找林扬的电话,然后打过去,打算让林杨开警务室协商解决这个事。
林扬当然不承认。
“你说的那些狗,我家可没有。”
幺幺的存在被他直接抹掉。他就不信有人能黑幺幺拍照录像什么的,再说了,真有点啥事,幺幺往湖里一钻,有本事找去。
“你说那些人我不认识,也没见过。”
“我啊?”,林扬瞅瞅自己手上的馒头,“正吃饭呢。”
“去警务室?行,但你得跟我说明白,跟我有一毛钱关系没有?有,我就去,没有,我去得着?”
警官同志还真让林扬给说着了,他竟然不知道还说啥,他到前苏村工作的便利条件是有,弊端同样有,说话不硬气。
换个地方,让你来所里,来几句废话试试?
林扬的意思差不多就那样,爱特莫找谁就找谁去。
警官同志没辙,他以后还得混这边,林扬在前苏地位特殊,他不能来硬的。
那么……
“几位,您要是报案,得找出事主来,不然我也不好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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