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顺最疼爱的后辈,就是他那个痴痴呆呆的小孙女儿。
捏蛇捏七寸,常顺的七寸被木晚歌捏上了。
“大姑娘,奴才同您打开天窗说亮话。奴才不会背叛侯爷,但是除了侯爷,奴才最忠诚的便是您。当年嫡夫人对奴才有恩,大姑娘对奴才的恩惠,奴才也看在眼里。说出来不怕大姑娘笑话,即使奴才是个下人,却知道嫡长身份理应尊贵。”
常顺先是铿锵有力的说着,随后声音又可怜下去:“您有什么吩咐,奴才万死不辞。可是,奴才家的小痴儿,实在做不来伺候大姑娘您的事儿啊。奴才只想着好好把她养大,不求她以后有什么前途。安生的活着,就足够了。”
木晚歌唇形很好看,她唇齿倾泻出悦耳的笑声,三分慵懒六分肆意,外加一份高高在上。
“安生就够了吗?替她找个愿意呵护她、宠溺她的男子,这样对女儿家来说,想必才是更好吧?”
“奴才不敢想。”常顺不知木晚歌打的什么主意。
木晚歌站起来转身走回屋内,直到门槛处才停住脚步,回头看着跪伏在地上的人。
“你不敢想,但是我敢。小玉果儿是痴人儿,不是呆傻,养在身边不丢我的面子。”
门无声无息的关上,这事儿算是定了,不容驳斥。
常顺扶着腰踉跄的站了起来,也许,将小孙女儿交在大姑娘手里,另有一番造化。
木晚歌走到书桌前,手拿起紫毫笔,手腕悬在半空,折腾了许久没有落下一笔。
“胡奴,你这般看着我,我心慌啊!”木晚歌无力的把紫毫笔放在笔架上,扭头看向胡奴。
“主子,您有了新欢,不要旧爱了。”
“噗,小呆子,这话是哪个跟你说的。荤素不忌的,什么话都能学舌?”木晚歌扯扯胡奴的脸,力气不大,她被小呆子的话惊了。
胡奴气鼓鼓的道:“玉果儿比胡奴还要好吗?”
瞧瞧这醋性大的,木晚歌捂着肚子,笑的快要岔了气。
“胡奴最好,玉果儿还是个孩子,你同她吃味什么。”木晚歌手换了一边,省的把她脸捏疼了。
胡奴憋屈的盯着木晚歌:“主子不能让!”
木晚歌突然无言以对,良久之后,她吁了口气:“好吧,不让。玉果儿,也是你的。”
这话胡奴听的不太懂,不过有主子的承诺就好。
她笑容灿烂,眼若点星。
木晚歌失神的看着她,脸上渐渐漾起同样的笑容。
有胡奴在,她心安。
常顺不会这么快的送玉果儿过来,那是他的心肝宝贝儿,他愿意赌一回,却还是想要拖延。
木晚歌不在意常顺这点儿小心思,时候到了,一切都会到她手里。
况且,她现在也没有空闲去养个小孩儿。
元娴这些年给她下的毒药太多,时间太久,纵然她费尽心思清了余毒,易困的后遗症却没法子清除。
好在无伤大雅,谁都没有在意。
快到傍晚时,木晚歌伸了个懒腰,素织急忙把衣裳递上去,给她穿好。
“主子,二姑娘遣人来了五趟,怕是不一会儿该来第六趟了。”素织轻声说着。
木晚歌眼眸微闭,粉腮桃花面。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让她再等等!受了苦,吃到的蜜糖才更甜些,甜的她忘不掉放不开,最后不择手段。”
半个时辰,不多不少,木晨音亲自站在清绛院门口,请人通报。
“二姑娘的耐心,还需要再磨练。”素织叹了一声,上前替木晚歌裹上白貂毛围脖。
木晚歌扯扯围脖,她怕热啊!
素织幽幽的看着木晚歌作乱的手:“主子,外面风大。若是您脱了这围脖,晚膳不必吃剁椒鱼头了。”
太过分了,这奴才太过分了!
木晚歌鼓着腮帮子,对素织哼了一声,傲娇的快步走出去,把素织一个人丢在后面。
素织站在原地,掩嘴轻笑着,满眼宠溺。
主子和她妹妹可是真像呢,小脾气一个样儿的。
推开门,看着眼睛果然哭红了的木晨音,木晚歌眼中恶意满满。
“二妹妹到我这儿来作甚?以前不见二妹妹如此殷勤,如今来的如此勤快。无事不登三宝殿,你看你猴急的,觉着丢脸么?”
心情不好的木晚歌,嘴里喷出的全是毒液,无差别攻击。
木晨音脸色微变,穿鞋的打不过赤脚的,木晚歌现在就是赤脚不要脸的。
“大姐姐说笑了,听闻大姐姐身子不好,故而妹妹平日不敢叨扰。只是妹妹今儿确实有急事,才不得不前来烦大姐姐。”
木晨音娇声软语,身后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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