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饭,聊了文学,洪军发现杜兰真的是博学多识,知识储备量惊人,说起话来典故一个接着一个,倒好像自己成为文盲了:“你难道是从娘胎里就开始读书的么?”
“不是,我是从娘胎出来之后开始读书的,我的母亲是图书管理员,我从小就在图书馆里长大。”
“那也不对啊,你又是什么时候学的认字?”洪军疑惑:“自学成才也不是这么个学法。”
“那说明我有天赋,天生就是为了文字而诞生的。”杜兰老不要脸的。
“哈哈哈,应该是如此。”洪军也觉得应该是这样,从杜兰的年纪和成就看起来,确实是天赋凛然,让人难以反驳。
“洪总也不要太夸奖我了,其实我的天赋也只是多一点点。”
“话不是这么说的,天赋就是天赋,一点点也是天赋,那是普通人没有的,比普通人出色的,我相信这个世界是由你们这些有天赋的人指引的。”
杜兰倒是受宠若惊,没有想到洪军竟然会这么说,汗颜,要不是穿越,他也没有可能有这样的成就:“洪总这话实在是让我压力很大。”
“不要有压力,你年纪轻轻的有什么压力,写书也好,画画也罢,只要愿意讲述故事,就会有人喜欢你,年轻人应该如此。”洪总说道:“我也是你的一个书迷啊,等会儿,你可要给我签个名,再把那十六字的谏言给我写一遍,我要挂起来。”
“不可不可。”
“有什么不可的,你的字写的是极好的,一定练过书法,毛笔字写得么?”
“学过一点,不过拿出来就是嬉笑大方了。”杜兰硬笔字写的好不代表他毛笔字写的好,毛笔字真的只能算一般。
“没关系,这个酒店的老板是我的熟人,也喜欢写字画画,我让他准备笔墨纸砚,让你泼墨挥毫。”说着洪军已经朝外面喊人了。
没一会儿就有人抬了一张桌子进来,上面放置文房四宝,还挺正式的。
杜兰是被赶鸭子上架,看着手里的毛笔哭笑不得,他那个字要是真的被挂起来,那不是丢人么?“要不换钢笔写吧。”
“不行。”洪军还是认为杜兰字这么漂亮,毛笔字也一定好:“写,不写不让走。”还出演霸道总裁么?
写,写,写就写,最多就是被笑话。
握笔的姿势就一般,小学水平,杜兰也是豁出去了,落笔,用力了些,就在白纸上印上了一坨墨迹。
“……”洪军没有想到杜兰真的不擅长写毛笔字,差点就笑出来:“没事,没事,看你握笔的姿势也是学过毛笔字,恐怕只是久未联系,生疏了,没关系你可以先练练,浪费些纸没有关系。”
刘全也是第一次见杜兰不擅长的项目,好奇地看着这些文房四宝,看价格应该不便宜。就这么被杜兰糟蹋,真的好么?
靠,看自己笑话?虽然不在乎被嘲笑,但这种成心看自己笑话就不能忍了,不过这毛笔果然不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好用。就算杜兰知道毛笔字体如何好看,但不知道下笔力度,毛笔笔锋的笔迹就完全不同,粗可比指,细可如丝,转笔之法和钢笔完全不同。
杜兰要琢磨下笔力道和毛笔墨迹笔画之间的关系。
写了两个小学水平的字,又画了几个笔画,杜兰逐渐琢磨出门道,其实就是记住了力道和笔迹之间的关系,然后他就用打印机外挂进行描画。
只见杜兰掀掉了被他当做草稿纸的白纸,镇纸压平,杜兰要开挂了。
眼神变了,洪军发现面前的杜兰和之前不一样了,认真起来了。难道杜兰是扮猪吃老虎?却见杜兰落笔,极重,第一笔第一画比之前熟悉很多,似乎刚才的练习之中已经抓到了诀窍。
海纳百川,一个海字,还有些生疏,比划之间还有停顿。但到了第二个字,抬手落下之间已经很熟悉了。
接着十四个字,几乎是一气呵成,一蹴而就。洪军和刘全都惊呆了,难道这就是天才?
虽然这十六个字可以说完全没有灵气,只有匠气,但杜兰可是在几分钟之内从小学水平到了业余高手水平,洪军甚至认为杜兰的毛笔字已经比他自己的还要好了。
“你以前真的不会写毛笔字?”
“会写,只是不熟练而已,小学之后就没有写过了,这几个字已经是我最高水平了,你也看到了就好像僵尸写的一样。”杜兰尽力了,这些字还是呆呆板板。
“十几年没有写,你都能在几分钟呢恢复到最高水准?你还是人么?”洪军惊讶。
“显然是的。”
“说起来,您的毛笔字还真和你的画稿一样啊,充满了匠气,一点也不灵动。”洪军可是看过很多传世的文物真品,颇有眼力。看到漫画的时候,他也没在意,因为漫画而已又不是艺术品,现在又看杜兰的毛笔字他就发现问题了,“你的毛笔字和你的画,都没有你笔下故事来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