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野狼峡谷里的猪从巴蒙要塞一直北上,在进入野狼峡谷以前,这片狭长的区域内除了草木以外,根本就没有一处村落,甚至是连动物都很少见到。
离开巴蒙要塞到完全走出野狼峡谷至少有400多里的路程,就算出了野狼峡谷也至少要走100里左右才又有小镇。所以,出了巴蒙要塞后,至少要在外露宿三天才能到达野狼峡谷另一头达利帝国的瑞丝小镇。
第一天晚上,杨平与罗德里格斯是在野狼峡谷的谷口一处高地上露营休息的。现在已经入秋了,成群的野狼将会出没于野狼峡谷内,数量最多的时候甚至上万,这些野狼几乎都是没有智慧的普通狼群,一旦攻击起来就是不死不休,就算杨平不怕,但他也怕受到骚扰睡不好觉。
在进入野狼峡谷以前,有另一条路是通向欧比昂王国的,因为惨遭大军的蹂躏,所以那一条路已经完全不成样子了。罗德里格斯坐在火堆旁边,看着那条坑洼不平的大道,良久后才说:“这恐怕是历史上最为可笑,最为可耻的一场战争!居然是为了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心……”
“战争有他特定的温床,就算不是为了满足这个该死的女人的虚荣心,他要爆发还是会爆发的,只是会有另外一个原因!”杨平伸了个懒腰,看着晴朗夜空里的星星问,“大陆上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发生战争了?”
“小规模的战争每年都会有,大规模的已经有30多前没有打过了!”罗德里格斯对大陆的历史还是相当的熟悉的。
“这就对了,和久必生乱,这就是天道的规律,改变不了的,先睡吧,明天还要赶路!”杨平叹了口气就闭上了眼。现在虽然已经入秋了,可是天气仍然睛热,幸好这里处在峡谷入口处,从峡谷里吹来的风为他们带来了舒适的清凉。
罗德里格斯细细地品着杨平的话,和久必生乱这句说得太对了,就算是最睿智的历史学家或者是哲学家也不能总结出这样的结论来,可想而知,杨平看似不懂很多的常识,作为魔法师的他应该还是有很深的学识。至于杨平所说的天道的规律罗德里格斯就是一头雾水了,什么是天道呢?就是天吗?哦天哪,天是由神主宰的,难道这都是神的旨意么?想到大陆上有史志记载以来发生的无数战争,如果这都是神的旨意的话,那也太恐怖了!神不是应该赐予人类和平与安定么?
罗德里格斯虽然不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可他绝对还没有达到怀疑神存在的意义那种绝对异端的程度。但是杨平的一席话让他深深地不安起来,然后,整个下半夜差不多都是在忏悔中渡过的。
第二天杨平醒来的时候,看见罗德里格斯已经在整理行装了。他爬起眯后从水壶里倒了点水在毛巾上洗了脸,又漱了一下口,才坐到罗德里格斯的旁边吃起早餐来。
“一晚上没有睡好?”杨平看见罗德里格斯疲惫的神色问,他是在那个鬼岛上生活了四年,不管是在哪里,只要想睡了,他都可以睡着,可是罗德里格斯就不行了,毕竟他还是一个贵族。
罗德里格斯摇了摇头,草草吃过东西后便和杨平走向了野狼峡谷。
野狼野谷长约300多里,最宽处有30多里宽,最窄处连两里都不到,峡谷内几乎是寸草不生,从峡谷两头吹进来的风在这里一经两侧陡峭的岩壁一激荡,就变成了能把人都吹得飞起来的狂风,有时,两边的风头撞到一起,还会形成威力不小的龙卷风。刚一走进峡谷不久,杨平就被那被狂风吹起的小石头给砸得浑身都疼痛不矣,他忍不住咒骂道:“这是个什么鬼地方,真他妈的要命,罗格,你怎么样?”
罗德里格斯现在也是运起斗气在抵抗着那此飞来的小石头。一般来说,在入秋之前经过野狼峡谷是没有这么大的风的,可是因为战争的原因耽误了行程,而杨平更不愿意走远路,所以两人这才不得不选择走这条近道。对于这样的风沙,罗德里格斯还是不太在乎,难得有一个锻炼斗气的机会,为什么不好好珍惜一下呢?要是这300多里路程都是这样的话,那么走出这段峡谷之后,他的实力也应该提升到青铜高阶的水平了吧?
“哦,我很好,没事,里昂,你该把你的护盾撑起来,要不然这样可会让你受不少的罪的!”罗德里格斯笑道。
杨平并不是怕这点疼痛,连雷电的轰击他都不怕何况这些小小的石头呢?他只是受不了呼吸不畅还有连东西都看不清楚的行程,这样的路要走300多里,简直就是要人命的。
撑起一个土系护盾之后,风也吹不进来,石头一碰到护盾上就被弹走了,看着这漫天的风沙,以及寸草不生的峡谷,杨平叫道:“要是这在个天气遇到了狼群,就够得我们受的了!”
“快走吧,狼群一般都是在晚上出来活动的,我们可要赶在晚上之前寻找一个安全的宿营地点!”罗德里格斯说一句话却连呛了几口风沙,说完之后就不停地咳嗽。
走到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走了90多里,这里的地域比较开阔,风沙已经小了很多,杨平放开护盾,看了看周围的景色说:“先休息一下吧,连中午饭都没有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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