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没有。这是个小县城,我们都认识。”
“律师出示没出示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函?”
“没有。”
“律师给你们看了起诉书?然后又把起诉书收走了?”
“是。”
“起诉书的原告是谁?”
“秦如芬。”
“警察进你家时,出示没出示相关证件?”
“没有。”
“警官证、工作证都没有?”
“没有。”
“传唤证、拘留证都没有?”
“好像有,但根本没看清.”
“警察带走杨莹珊时是怎么说的?”
“说是涉嫌故意伤人,带走杨莹珊是为了协助调查。”
赵律师问这些问题时,并没有要求在身边的那一位警察离开。赵律师这样做,就是给对方一种感觉或者一个信号:你们千万别乱来!乱来你们的责任就大了!
“警察是什么时候把你从家里带走的?”问完杨淑后,赵律师才不慌不忙走进黑屋子,开始询问杨莹珊。按说,如果是刑事拘留,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必须隔着一个窗子,双方通过话筒进行对话的,而且双方都有凳子可坐。只是,在乐边,赵律师也只得入乡随俗了。
“大概是12点30至35分钟吧。因为华视的新闻半小时刚好播完。”
“警察从家里把你带出,然后还去了哪些地方,或者叫你签过字什么的?”
“直接就把我关这儿了。没叫我签过字。”
“警察给你说过什么没有?”
“只有一个男警察在把我送进这个房子后说过一句:连县长公子都敢惹,你好好呆这儿吧。”
“那个警察什么样儿?他的警号你看清楚了吗?”
“个子还没我高,瘦瘦的。没看清警号。”
“进来后就一直呆在这儿,没人来问过你是否需要饮水或上洗水间之类的事?”
“没有。”
“你放心吧,会没事的。”赵律师最后安慰了杨莹珊一句,扭头向外喊道:“杨淑女士,当事人杨莹珊在这里呆了六个小时都没有去洗手间,你扶她去吧。”
“警官先生,你们对我的当事人的这种做法是一种的虐待,是非人道的;我要求给我的当事人立即换一间卫生整洁的房子,同时为我的当事人提供饮水及必要的休息条件。”赵律师走出黑屋子,向那警察说道。
“这事,我做不了主,我得请示领导。”那警察说。
马尼很佩服两位律师。从最外围、最细节处入手,每个环节都能看到乐边县警察如何违法的事实。两位律师的收集的这些证据,足以将乐边县警察局告上法庭。
马尼很气愤,不,严格地说是很郁闷,想不通。堂堂一个县警察局竟然这么多人都不懂法律,难道领导的意志就是法律吗?公开以权谋私,公开违法,公然违法,而且从医生、警察、律师每个环节都不尊重基本的事实,都在违法。所以马尼确实很郁闷,甚至有些寒心。这个国家,如果这样搞下去,会有希望吗?
如果不是没有实据,如果不是实力不够强大,马尼真想执行“十杀令”,杀一些人再看。
马尼等人和两位律师,一直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拘留所才有一个副主任出面,把杨莹珊调到了一间有电灯、有木床的房间里。马尼出去给杨莹珊买了点晚上用的零食,只给杨莹珊说了一句:“珊儿,明天中午就没事的。你等着哈。”就转身离开了拘留所,与两位律师起去吃晚饭了。马尼自然是请了准岳母等三人的,但三人说什么都不愿意去。马尼也不强求。对于杨淑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确实没心情吃饭。
在赵律师等人到达乐边并询问警察及杨淑等人的时间里,乐边县里还有两批人都在忙着,当然,这两批人的活动都没有脱离“蜜蜂”的监控。
从锦江来的五两车中,共有14人。其中军方的人有8个,国情局的人有6个。这批人算两个团队,互相并没有直接关系。但两队人马都住进了县城里惟一的星级酒店乐边饭店。
军方的人住下来后,8个人很快就走进了一个房间,其中两个人拿着一个设备,详细地检查了一遍房间,马尼一看就知道,那是检查房间里是否有摄像、录音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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