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小石头熟睡以后,午和才缓缓的起身,来到客厅,看了一眼睡得很熟的何蓝便转身回到了自己昨天睡得那间书房。一向观察细微的午和,这次偏偏没有注意到何蓝在被子底下紧紧攥着的双手。
听到午和按下客厅里灯的开关的声音,也确认午和关上卧室的门以后,何蓝睁开了眼,与以往那双豁达温和的眼神不同,今日的何蓝眼里透漏出来的是恨,是无止境的让人浑身发冷的恨意。
何蓝真的不明白,如果自己的丈夫不喜欢自己的话,当年为何会来招惹自己。既然招惹了,为何不能好好的珍惜自己,为何又能够这样不顾一切的将自己抛下?
还记得初次相遇是在夏末秋初的季节,那时候乘坐公交车时会微微的感受到椅子传来的丝丝凉意。那时候自己是陪着午和去上大学的,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分外的新鲜。真的是很新鲜,因为这里的路不像家里的路那样有着各种落叶和偶尔夹杂的小动物的尸体。而且这里的声音也和家里不一样,家里能够听到风声,河水流动的声音,可是这里只能听到各种汽车鸣笛的声音。还有这里的人,每个人都像是从电视里走出来的一样,穿的立立正正,虽然不能靠的太近,可是何蓝打赌她能闻到这里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香味。
因为当时行李蛮多的,所以何蓝对午和道:“你先去领宿舍钥匙吧,我在这里看着行李,也省的咱们老搬着他们走来走去了。”
午和点了点头,便照着图示去了后勤处。
何蓝像是第一次睁开眼看世界的小鸟儿一样,好奇的打量着这一个无比新奇的世界。真的是一个很新奇的世界,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和自己已经熟悉的环境截然不同。但是最最新奇的是,竟然有人向自己搭话,而且那个人长得真的很帅。何蓝现在依旧记得,那个人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我想问一下,你是从森林里出来的精灵吗?”
何蓝记得自己当时笑弯了腰,对着他道:“我才不是什么精灵,我只是一个山妹子,是陪着我妹妹来上大学的。”
“可是我能闻到一股森林里特有的香气,我叫顾逸晨,方便告诉我你的名字吗?”那时的他穿着一件白衬衣,笑着对自己伸.出了手。
年方十八的何蓝,娇憨的笑道:“这有啥不行的,我叫何蓝。”
等到午和领会钥匙,何蓝和顾逸晨已经十分相熟了,当时所有的行李还是顾逸晨帮着午和搬到宿舍的。本来说好了将午和安顿好后,何蓝就回家,结果当时思索了一晚上,何蓝做了她人生第一个决定,留下来,留在这个城市里。
并没有花却多少力气去说服午爸爸,午和那里更不用说,她本身就是举双手赞同的。不过虽然留了下来,可是日子却不怎么顺,因为留下来不是目的,何蓝要做到的是还得要活下去,并且成为顾逸晨的森林精灵。
那个时候找个工作并不难,而且对于何蓝这种没有过多要求,啥都肯干的人,自然有很多店铺肯要。找了几份工作后,何蓝最终决定在学校的小卖店里做营业员,毕竟这里离午和最近,而且最有可能再次和顾逸晨不期而遇。
如果有了某种想法,并极力促成的话,事情总会朝着你想要的方向发展。何蓝和顾逸晨混的越来越熟悉,两个人的感情也越来越好。顾逸晨虽然家在城里,其实家中条件并不怎么好,家里有个生病且不能断药的爷爷,而他的妈妈又没有工作,只凭他的爸爸一人辛苦的在撑着这个家。
何蓝知道后,啥都没想,就将自己的工资分成了两份,午和一份,顾逸晨一份,独独没有留给她自己的,所以何蓝的工资不少,可是饿肚子的时候也不少。
和顾逸晨就一直这样不咸不淡的交往着,虽然没有像别的女孩子那样,收到男孩子的花朵、礼物、甜言蜜语,可是何蓝依旧觉得非常满足。因为除却午爸爸,她所珍惜的人都在她的身旁,世界上绝对没有比这更让人愉快的事情了。
顾逸晨做过唯一浪漫的事情就是当着他的那几个哥们儿向何蓝求婚。何蓝想自己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日的场面,虽然当时对方交给自己的并不是一个闪亮亮的结婚戒指,而是他最常看的一本书,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
何蓝没有上过几年学,大字不认识几个。顾逸晨就开始教何蓝识字,还教她写自己的名字。虽然过程很辛苦,但是何蓝依然记得当自己能够在顾逸晨名字后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时心里那种说不出来的喜悦。慢慢的,一点一点的、一个一个的何蓝学会了认字和写字。虽然读起那本书来有点勉强,可还是一页一页十分努力的将那本书读完了。
将顾逸晨介绍给午爸爸的时候,午爸爸并不同意,他说这个男孩子浑身荡漾着一种怨气,不适合结婚。记得何蓝那次第一次顶了午爸爸的嘴,极其坚定的道:“不管爸爸你怎么看待,我真的是决定和他在一起了,一辈子。以后生活能过的好,是我的幸运;倘若以后过得不好,那我也认了,我就是喜欢这个人。爸爸不是总说,什么东西都可以错过,唯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