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喜,我们来踢毽子吧!”
东街一片空地上,聚集着五六个小孩。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走到青石阶前,扬着手里毽子对坐在上面的青衣小女孩儿说道。青衣小女孩侧对着这边,这时两手托腮,撩起眼皮,无精打采看了她一眼,摇头往后一倒,躺在后方草地上。
“小喜,你生病了吗?”
羊角辫顺着宁小喜坐下,体贴地问。
宁小喜一声不吭,眯眼看着天空。那上面有几片白云,正在无瑕的碧空里悠游。
她是生病了,生的是心病。
自打被常稷一脚踢到宁家,至今已有六年整。也就是说,骆家小子的身体被人夺走了六年,她也在以卖烧饼为生的宁家当了六年女儿。认真思考一下,这前后的差距真是具有天壤之别。骆家一呼百应,家财万贯,而宁家虽不算穷到响丁当,但以一个三口之家来说,告卖烧饼赚那几个钱,也绝不算富有。
宁小喜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超然度外,视金钱如粪土的人,有时候金钱还是蛮有用的。比如它至少可以让你请到天下最厉害的杀手,把骆明轩给一剑杀死。或者也可以买到世间最厉害的毒药,把他给一口毒死。你不要怪她心肠歹毒,死对于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恶毒的行为。谁让那个不知来历的魂魄抢走了可保她活到八十九岁的躯体?她只不过是想讨回原本属于她的东西,就跟小菊哭着求她要回被隔壁二胖抢走的布娃娃一样。
当然,这实施起来很有点难度。
说到这里她就难免对常稷恨到牙痒痒,他不负责任地将她踢走之后,直到两年前才从地里冒出来,告诉她原来当初躯壳被抢是因为有人在阎王那里走了后门,看准了这个难得的命格还了魂,而且来历仍然不明。
既然是在阎王跟前挂了号的,那么当然轻易不能死。她想杀他讨回身体,很不太可能。
要是宁家女儿的命格也是个难得的,也就罢了,偏就普通得紧,跟常人一样该病则病,该痛则痛。长得不是太难看,但也绝不能算美貌,至多是眉清目秀。卖烧饼的家里也没有许多钱打扮她,于是扔小孩堆里,并不显眼。
这样的条件想跟骆明轩比拼,实在是越比越恨。这一腔怨愤真是诉泄无门,久而久之泛滥成灾,就漫延到了常稷身上。
要不是常稷踢得太随便,她也不至于心理产生这么大的落差。而且上次她自杀之事阎王已经知道了,要是她以后再敢自杀改变命运,就再也不让她投胎。
可是难道就让她在骆家宅子后头的东街烧饼店,眼睁睁看着骆明轩隔三差五在眼前耀武扬威活到死吗?
宁小喜看着天边悠然淡云,心情坏到了极点。
“小喜,你要不要去看大夫?”扎羊角辫的小菊是烧饼店旁边胭脂铺老板的女儿,跟宁小喜同岁,两人算得上是好伙伴。小喜平时很看不起这帮幼稚孩子,就算在一块玩儿,也总是不太提得起兴趣,唯有小菊性格温婉细腻,比较顺眼些。
“我没病。”
“没病怎么会这么没精神?”小菊不信,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
小喜坐起来,叹气拽了根草尖在手里玩。
“我的心事,你们小孩子家是不懂的。”
“小喜!”小菊拍了她一下,很不以为然。大家都是六岁的孩子,就她说话老气横秋的。
“嘿!街头绸缎铺开张,请了唱戏的来,走喽走喽!快看热闹去喽!”
酒坊里的二胖忽然冲过来一阵吆喝,打断了两人的谈话。小菊闻讯站起来,往街头望了望,前方果然锣鼓喧天人声鼎沸,热闹极了。便一把拉起宁小喜:“前面在唱戏,我们也瞧瞧去!”
东街是条尚算繁华的大街,除了包括骆家在内的三处富户,其余便是各种商铺。新开的绸缎庄正在街头牌坊下,掌柜的正笑成弥勒佛样朝前去道贺的宾客抱拳。牌坊下的空地上则已搭好了戏台,生旦们在布帘后对镜理妆,准备粉墨登场。
“竟然请的是秋家的戏班子,看来这个人家很有钱。”小菊望着戏台旗帘上硕大的秋字说道。
小喜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知道?”她并不认为她会认字。
小菊指着已经装扮好的一个花旦说:“我认识她。上次骆家中秋布施的时候,晚上也在门口搭了戏台,请的就是秋家班。”
又是骆家。小喜脸色立即不好了。
“骆家最沽名钓誉了,他家请的戏班子,不见得就唱得好。”小喜口是心非。
“小喜,你怎么这么讨厌他们家?”
“没有啊,我只是实话实说。”小喜朝地上奋力吐了口瓜子壳。
“小喜!”小菊无奈地:“我觉得骆大哥人挺好的呀,上回我们被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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