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丽华收好最后的包裹,把行李都摆放到旁边的地板上,坐回床上轻轻敲打她酸痛的老胳膊、腿。想着明天就要回m城,见一见小儿子的女朋友。虽说大儿子、大儿媳都满意对方的人品,可最后还得由她过过目,万一看着不顺眼,无论如何也要他们分手。
想当年老大结婚时穷,娶个媳妇儿花了八百块钱。大儿媳妇的娘家条件好,他们一家却五口挤在一间三十多平米的旧楼房里。对待大儿媳,她是处处陪着小心,处处感觉被亲家压上一头。生怕惹恼了儿媳,大儿子不乐意。共处五、六年,愣是没吵过一次架。
到女儿结婚时,家里的条件宽裕了,光办酒席、办嫁妆就花了二万多。她也借机会在一干亲朋好友、邻居亲戚面前大大地风光了一把。
老儿子的婚事,她也没少费心,张罗着给他相亲。相亲次数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了。条件相当得倒也不少,可都因为不愿结婚后同婆婆住在一块,让她经搅了。
要说三个孩子当中,脾气最不好的,要数老儿子。可三人当中最听她话的,也是老儿子。不论她讲得对错与否,他无条件的听从她的话。原本他处的几个女朋友里,有在儿子背后跟她透露不想与她同处的意思,都被她在老儿子面前,掉几滴难过的眼泪,轻易解决掉了。儿子相亲屡不成功,真正的原因其实就是她在作祟。
人心是偏的,她的母爱也是薄厚不均的。更准确得讲,她眼中,三个孩子有着不同的作用。大儿子吴浩民,相貌、性格、人品都与她极为相似。因为是长子,冯丽华把全部的希望都托付到了他的身上,期待他撑门面。所以事事、处处,无时无刻她都在替大儿子吹嘘,享受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是吴浩民的母亲……”
大儿子在她面前说一不二,对她的过分言行,更是针锋相对指正。她呢,纵然心中不满,也不敢当面反驳,大多都偷偷摸摸得我行我素。
女儿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有什么不快,她都会向女儿倾述。她生来相貌普通,女儿却出落得象朵花。侄女肖姑,真真就和自己的大姑子一个模样。女儿是个万里挑一的孝女,知道心疼自己的妈,她的衣服、保养品,甚至是零用钱,都是女儿给的。有个貌美、孝顺得女儿,她走在哪儿,都特别骄傲。
至于老儿子……
是她三十六岁那年生的,与大儿子整整相差了十三岁。吴浩明除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脾气秉性也极其肖父。他小时候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可后来长大的,就不爱学习,整日里不是和那么不三不四的朋友混在一起,就是想着如何赚钱。弄得四邻接坊,见到吴浩明都躲得远远的。
冯丽华盼儿成龙,盼女成凤,对于老儿子,她可不敢有过高要求。只要他不惹祸,不犯法被判刑,日后娶妻生子,她也就别无所求了。不成想他长到二十出头,跟着他大哥作生意,也断了从前那些狐朋狗友的联系,她的心才慢慢放下。只不过她依旧极少在人前提起自己的老儿子,整日挂在嘴上的显摆的,只有大儿子和女儿。
可三个孩子当中,唯一让她享受太后级待遇的却是自己的老儿子。虽说他曾叛逆、脾气坏,可对她却是百依百顺。就算一开始暴跳如雷,不出五分钟,他还是会服软,一切听从她这个妈的。
自老伴去逝后,冯丽华就打定主意跟老儿子住。有老儿子这把顺手的枪,以后的小儿媳妇还不随自己拿捏?从前没摆过的婆婆威风,她也要好好摆一摆,毕竟儿们从商多年,也算有了些家底,再见亲家,她的底气也足了。他们的姑娘可是嫁进吴家享清福的,当然要看她的脸色。一切还不都是她说了算?
若是儿媳不听话,她只要略施小计,让老儿子收拾媳妇也是手到擒来的小事。“打出的媳妇,揉出的面。”新媳妇进门,不收拾几次,让她学一学吴家的规矩,再由她这个做婆婆的出面调节,她就算在儿媳面前立住威了?
况且他们两人如今都在她大儿子手下混饭吃,她就更应该挺胸抬头,摆出婆婆的派头来。再想到女儿给的小金库,她的底气就更足了。以后有机会,她会把小金库的少部分数额透给儿媳,让她知道婆婆是个有钱的老太太,想到得到巨额财产,就得一切听她的,不然休想在她死后得到半分。当然,最后把钱留给谁,就另当别论了。先用钱吊着他们,让他们对自己服首贴耳。
还未见面,冯丽华就想好对付准儿媳的一套套策略。想着日后被人服侍得如太后的美好生活,她带着志得意满的笑容睡了……
朱珠从m城回到宁城时,吴浩明已经坐早班出国大巴出境了。在过境之前,他还特意用国内的手机给她打了个电话。“老婆,我跟友军出国了,不用一个星期就能回来。对了,我老妈明天坐飞机回来。她急着想见儿媳妇,要不你先去……还是等我回家,一起去?”
“我是你女朋友,你不陪着,我一个人去算怎么回事?我嫁不出去,要臭街了?亏你想得出?”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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