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大官你还记得吧?”
“怎么不记得,狗鞑子,就会欺负汉人,真想杀了他!”虽然面对丐帮的挑衅,他仍不避讳。
“好,现在就去杀他。我再给你派个帮手。”
众人齐傻,心说有一个爱惹事的还不够,大少爷这算怎么回事呀。
“谁知道万户府在哪?就是贯云海给他当掌印官的那个万户。”
几个人站起身。
赵冰挑了一个武功智慧都不错,又长期生活在大都的大汉。吩咐道“你们两个一起去,一定要杀了他。杀不了就放火烧他屋子,再不然就杀别的蒙古大官,快去!”
众人更傻,担心她是被汉人挨打的场面刺激了——大少爷最恨汉人被瞧不起。
却听冯子振哈哈大笑,“此计大妙,快去快去,砍下他的头,扔城防衙门里去。”
赵冰赞道“道长想得真周全,这可比万户府报官快多了。”
此时终于有几个机灵的人明白了——明日之行虽是会谈,却有“一言不和,拔刀相向”的可能。一旦动手,灯影会与丐帮相比,最大的不便就是调集会众——一群不同职业、毫无关系的“良民”大白天在城中扎堆,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而乞丐本是“流民”,拥在一起也不会引人注意,更何况破庙就是他们的家。一旦丐帮中人在庙内一拥而上,胜败就很难说了。只要万户一死,必然引起官府戒备。尤其他白天打了汉人乞丐,晚上就身首异处,城中乞丐都会受到猜疑和管制。如此一来,用官府牵制丐帮,自己坐收渔利,将来即便走漏消息,在江湖中也是为民除害的好名声。
众人有些接到任务,立即起身告辞出去办事,留下的继续商量一些细节也就散了。一夜无话。
次日将近中午赵冰才起。活动活动筋骨,吃完“早饭兼午饭”,又换上男装、稍加易容,打扮成“大少爷”,留下冯子振家中坐镇。带领吴志胜兄弟等六人分乘车马去往丐帮——既显示了灯影会大少爷的身份,又不会让对方以逸待劳。
一路上果然有不少兵丁巡查,丐帮模样的人都受到盘问,甚至被带走。众人心情大好。
接近破庙,众人打点起十二分精神。通报过后,此间的主人——丐帮大都分舵主出来相迎。
这个分舵主肥头大耳,满脸市侩气,穿了件酱紫色的锦袍,只在不显眼处打些补丁充数。丐帮人还真有品位,赵冰心中暗暗咧嘴。
“哈哈灯影会的朋友来啦,欢迎欢迎。快里边请!”见对方只来了七人,他安全感急剧升高,说话声音都高了。
谁是你这酱菜疙瘩的朋友!赵冰懒得搭话,点点头,进到庙里。却见里面还有一人,正从主位上起身相迎。看来这才是真正的主人。不由得仔细打量一番——白板一块,她得出结论,此人是个六十左右的老头,相貌身材气质全都普普通通,典型的扔人堆里就找不出来。只是他眼睛比常人亮许多,神气颇阴沉。这个人有些意思。赵冰想。
“啊,我来介绍一下。”“酱菜疙瘩”一脸的殷勤“这位是灯影会的大少爷,赵……”这时他才发现,他根本不知道大少爷的名字——江湖上没人知道,除了影会极少数的高层和近人,没人知道赵冰和大少爷是同一个人,因为赵冰从不认为自己需要扬名立万,保持一丝神秘,反而更有效果。
“酱菜疙瘩”说到这只好猛停住,语气十分古怪。更要命的是,对方根本没一点自报姓名的意思。
片刻微妙的安静,才听大少爷说道“区区微名不足挂齿,要是不嫌弃,咱们就兄弟相称。”这时赵冰的一贯作风。说话的时候她语气极是和气,声音更是低得只够眼前一人听清。仿佛对方不是比她爹娘还老的对手,而是新认识的年轻朋友。
“哈哈,”“白板”气急反笑——对方虽说年轻,却是灯影会的“太子”,有狂妄的资格。大声说“赵兄弟不见外,真是太好了,来,咱们多亲近亲近。”说着携起赵冰手腕,假意引“他”就坐,同时将全身力量凝于这只手,要握碎赵冰的腕骨,给她个下马威。
赵冰怎容这老叫花碰?不动声色将手拢进大袖,等他自作自受。
“啊”果然一瞬间,就听“白板”闷哼一声,如糟蛇咬一般,急忙松手,低头一看,掌心已有点点血斑,不知有没有中毒。白板心中大怒,脸色阴晴不定盯着赵冰,盘算一旦真的中毒,不得以就得撕破脸皮,强逼解药。那么大都之行就麻烦了。
赵冰假作不知,款款坐下。慢条斯理道“初次见面,略备薄礼,这对镯子,就请老兄带回去,送给大嫂。你瞧,工艺不错的呢。”说着,从袖中退下两只银手镯。
这工艺实在不错,银花枝叶相缠,简直到处都是小针小刺。
一个男人,虽说不大吧,怎么还戴镯子,还拿它扎人!闯荡江湖多年,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白板”气得只想大叫。同时却也放下心来——银镯色泽正常,上面并没有喂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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