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松华嘴里这个“近期”,一直到两天后的周二,案子才终于有了变化。
起初,韩志高被抓捕归案后,也是死不承认的,什么都不承认,不承认指使周子明教唆陈二狗等人翻供,也不承认给过周子明好处,更不承认韩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组织的拆迁队在近几年发展成了涉黑团伙。但他不承认不要紧,办案干警们有的是办法搜罗证据。
事实也证明,公安机关这种执法机构,不治你是不治你,并不代表人家没能力治你,等人家想要治你的时候,你哪都跑不了。办案干警们先把这些年来与韩水房产公司有关的刑事民事卷宗找出来,甭管判了的还是没判的,都当做直接证据,认定其公司拆迁队是一伙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长期以来在公司总经理韩志高与副经理严波的指使下,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与拆迁项目中充当了开路先锋的角色,多次打死打伤无辜群众,社会影响极其不好,群众反映极其强烈。这样一来,首当其冲,韩志高豢养控制黑社会团伙的罪过就先有了。只这一条,他就逃不脱法律的审判了。
接下来,干警们又根据纪检委那里从周子明嘴里掏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梳理,发现韩志高与周子明狼狈为奸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两人的友谊居然长达七年之久。在这七年的友谊发展过程中,周子明或用自身权力、或帮韩志高引荐其它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这些人受到韩志高的行贿后,为其项目开发大开绿灯,同时他们自己也肥了腰包。
于是,韩志高第二项罪名也有了,行贿罪。当然,一开始韩志高并不承认曾经行贿,但纪检委从周子明那里找到了不少证据,而韩志高办公室与家里也有部分证据,其中就包括他送给周子明那辆本田雅阁,购买大票与保险单什么的还在他办公室里放着呢。这下他无可抵赖,只能认罪。
前面两项罪名韩志高抵挡不住,自知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也就不想着去保铁哥们严波了,就承认了曾经指使周子明去教唆陈二狗等人翻供。只那一次,他就给了周子明五万元的好处费。周子明把五万块现金扔到家里,连存都没存,结果被他儿子偷偷拿出去泡妞了。纪检委的办案人员找这五万块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后来才知道是被他儿子偷拿了,知道后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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