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是不论年纪大小的。”
“你真讨厌。”
“哈哈。”他大笑。
我也笑,逗一个人开心总是令人愉快的事,何况是一个我非常喜欢的人。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妙,难怪有个电影会说:缘,妙不可言。
我也想起子非曾说过的话:“你千万不要成为Gay。”
可是,如果有聂磊这样可爱的人在面前,我又怎能控制自己的心猿意马?
已经三十岁的人了,不再像十七八岁蠢蠢的小孩,对自己的心思摸不透看不明,我已经有了足够的人生阅历与情感控制力。
现在我决定听任自己的感情倾向奔流。
所以我说:“我想我有些喜欢你。”
他怔怔地看着我,似乎没料到我这么大胆与直白。
然后他说:“我的心里还有别人呢。”
我说:“我不在乎。”
他低下头,喝他的红茶。
我也低头,喝自己的咖啡。
也许我意识到这可能是最后一场属于自己的风花雪月,我愿意拿自己青春的尾巴做赌注。
聂磊蓝色的眼睛从杯沿上方平平地看过来,看得我心慌。
他说:“拓,你有双忧伤的眉。”
他伸手握住我:“我想,我也有些喜欢你了。”
脑海里突然浮现子非的话,他说:你有一对忧郁的眉毛。总是微微的蹙着,像是人生总缺少那么一点点的完满,只缺那么一点点,你还没有寻找得到。
***
严格来说,喜欢与爱是不同的。
具体到谈情说爱上来划分的话,那就是喜欢更单纯一些,它可能摆脱了肉欲,或者说,根本就还没有到激发**的地步;而爱情是一定渴望着身心的完美融合的。
虽然聂磊比我小两岁,却不足以形成代沟,我们都很小心地选择着措辞:喜欢。小心翼翼兢兢战战,惟恐出了一点点差错,彼此就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看到聂磊第一眼,我就对他有感觉,很奇特的感觉。
因为他,我终于确认自己也会喜欢男人。
可是,我并没有对他产生肉欲的冲动,这很奇怪。
他也说:“我觉得我们做朋友会更合适一些。”
他还在爱着乐颜,而乐颜是我最好的朋友兼partner,我们都知道万一我和他之间有了牵绊,一切都会显得那样的纠缠不清,会让人头疼。
我们都是属于事业型的人吧,所以理智总是可以轻易占了上风。
或者说,当理智胜过感情时,那一点点的动心与喜欢还不足以构成爱情的要素。
嗯……我抱着脑袋苦思,为自己这饶舌般的自我分析而懊丧,也许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我告诉子非晚上不回去了,子非应了一声,只说:“记得去医院换药。”
聂磊开我的车,载我去医院,然后回到聂磊所住的酒店。
我们试着接吻。
这是我第一次与男人接吻(与小鬼的亲吻脸颊额头不算,再说,他还称不上男人),干巴巴硬邦邦的。
显然聂磊在不好意思,而我也已经面红耳赤,最后两个人终于决定放弃,然后傻傻地对视了两秒钟,大笑。
聂磊说:“你的技术真烂。”
我说:“好歹我和男人是第一次,还有情可原,你咧?”
他就讪讪地笑:“拓,虽然我们一见如故,却好象不怎么来电。”
我很颓丧地耸耸肩:“好象是那么回事儿。”
“我心里有乐颜,你心里有谁呢?”
呃?
我吃惊地抬头看他,几乎是本能地回答:“没有任何人。”
聂磊狡猾地笑,拨弄我的头发,好象我是只撒谎的猫:“你口不对心。”
我哼哼两声:“脚好痛啊。”
“不诚实的男人。”聂磊拍我的脸。
我说:“你不要老是吃我豆腐,我要收费的。”
聂磊说:“要怎么计价?”
“老实交代你怎么勾引乐颜的,那家伙居然一直瞒着我,根本不把我当朋友嘛!”想起今天乐颜的失态,我就觉得有趣。
聂磊起身去开音箱,然后帮我去煮咖啡,给他自己泡了红茶。
富有弹性的钢琴前奏响起,给人以冲动又令人沉浸其中,从最初的感伤感怀,到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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