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后的生活还是如常不变,第一周结束之后,周末晚上我在家上网,忽然QQ上张可的头像跳动,打开一看:
大个子:臭虫,在吗?
我回了句:
臭虫:在,干什么?
大个子:吃火锅去,去不?
臭虫:晕,都9点多了你小子怎么突然想到吃火锅?
大个子:别管那么多了,我爸妈又不在家,我无聊啊,玩游戏都玩到腻了!我请客,在小吃街“天各一方”见。
说完头像一黑,我连发了几条消息过去都没有回应,大概已经下线,这小子,心还真急。没办法,只好舍命陪君子了。不过这种寒冷的天气,滚荡的火锅也算一种享受。
到鱼丰路时刚巧碰到了张可,便一起走了,我们抄的是近路,转进一条小巷,反正我们两个大男人,也没什么好怕的。
这巷子和我们小区外那差不多,晚上这时也没什么人,路灯稍好一点,还剩下几盏,只是不知道高龄多少,外层的玻璃早已被汽化的钨丝染得有些发黑,外面沾满了灰尘,昏暗的灯光一闪一闪,忽明忽暗,仿若随时都会断气的濒死之人一般。
不过现在的我已不是当年那人人可欺的许逐了,水泥厂和剑南赌界两次绝境中全身而退的激斗让我胆气益壮,虽然不可排除那有我身体突然变异的因素在内,而张可更是牛高马大,估计也没人敢惹我们。所以我们一路说说笑笑,和当时我和思思从游乐场回来时的心情是天壤之别。
走到巷子中间,忽然远远隐隐传来一个女孩子的惊惶求救,当中还夹杂着几个男人的调笑声。这种事情无论在世界上的什么地方均会有的,永远也不可避免,不过既然碰上了,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况且,自水泥厂那挡事后,我就特别痛恨那种人。
张可最为崇尚的就是武侠小说中的那些行侠仗义的大侠,特别是英雄救美,然后美女以身相许的那种。此时热血沸腾,哪里还能按捺得住,我还没出声,他已先我一步“嗖”的一声冲了过去,冰际市14中校运动会每年长跑第一的确不是吹出来的,这一下是迅若奔雷,瞬间把我甩在身后。
听声音对方应有好几人,我怕他吃亏,忙紧跟着追上去,声源之处是三个地痞,手中都拿着一瓶啤酒,估计也是刚从小吃街那边过来的,他们团团围住一个女孩子,灯光昏暗,再加相隔太远,脸看的不是太清楚。我有些奇怪,按说一般的女孩子这么晚都不会来这种危险的地方才对。
其中一人嘴中猥亵道“嘿嘿,陪大爷们玩下,别他妈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女孩子只吓的簌簌发抖,手脚并用又踢又打,可惜是无济于事。
另一人一阵淫笑,伸手出去想摸她的脸蛋:“放心,不会少了你一块肉的,包你试过一次就上瘾,以后都离不开我们也说不定。”
张可怒不可抑地冲上前:“妈的,住手,人渣!”那女孩见到张可,如同见到救星那样,忙大喊救命,她说话的口音却不是冰际市的本地话。
那几个地痞回过头来,见到张可,楞了一下然后骂道:“操,小子,多管闲事!”抡起拳头便逼了过来,眼看他们也已喝了几分醉意,走路都有些摇摇晃晃。
张可仗着身强力壮,硬是吃了几拳,但他一拳一脚踢出,便放倒了其中两人,但他毕竟没有群殴经验,身后一个酒瓶已砸了下来,若击实了张可只怕当场便得头破血流。
“砰!”酒瓶化为碎片,四处散落在方圆几米的地上,我收回拳头喝道:“滚!”
那地痞看着剩下的小半截酒瓶子发呆,酒也醒了过来,这些人只是普通地痞而已,和军师猿猴那种人差的还远,平时也不敢如此嚣张,敢当街生事,多半是借酒劲发飙。此时眼见我空手碎瓶,酒已醒了大半,留下几句场面话,跌跌撞撞地走了,估计刚才张可下手很不轻。
张可道:“臭虫,谢拉!”
我嘿嘿一笑道:“谢什么谢?我们两兄弟,这种事,能少了我么?”我有些奇怪,手上居然连分毫的伤都没有,只是有些疼痛。
张可也不多说,回转身去,想在刚才救下的女孩面前摆出一个最酷的姿势,然后在她道谢之时装模做样,潇洒大度地回答:“不用谢我了。”
然而当他一见到那女孩的脸时,忽然如木偶一般定住了,摆到一半的pose定在空中,甚是滑稽。那女孩长发飘飘,一张小巧的瓜子脸,黛眉杏目,身体娇小玲珑,略显单薄,仿佛随时会随风而去那样,因害怕双手交叉护在胸前,一双眼睛似嗔似怨,隐见泪光,楚楚可怜,好一个林黛玉式的弱质美女!
那女孩张了张嘴,以极其细微,柔若无力的声音吐出几个字:“谢,谢谢你们。”她声音仍在颤抖,显是还没从刚才的惊吓中回复过来。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