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发现大厅里面已经有一个敏捷的身形暴起制服了其中的一个劫匪,然后又用劫匪的猎枪直接的把另外一个给砸昏了过去。这个穿夹克的人看伸手应该是从部队上下来的,一招一式都是干净利索,一点不拖泥带水。
说时迟,那时快,不过是短短的不大的哦半分钟的时间,银行大厅里就起了变化了。这个时候没有人注意到陈星的小动作,他快速的把那块血沁汉玉从大胡子的身上拽了下来。塞到自己的口袋中了。做好事总是要有点报酬的不是。
接下来的的事情就是警察迅速的冲进来控制住局面,把四个劫匪给迅速带走。看到警察进来以后,大家悬在嗓子眼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人总是到危险的时候采想到警察的好来。
那个身穿皮夹克的人走到陈星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可以啊,小伙子,身手不错。”
这个时候陈星采看清楚这个人的模样,国字脸,浓眉大眼,一副正义凛然,邪气不侵的样子。全身上下无不充满强大的爆发力。
陈星不想暴露自己,笑了笑说:“我在学校是打篮球的,速度不快是无法赢球的,倒是你的身手,一般人不能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