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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我的老婆是粽子

僵尸为什么叫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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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旱灾和僵尸

  我对自己掌握的材料大致分析了一下,这些“记录”的作者除了《醉茶志怪》的李庆辰是天津一带人之外,基本上都是南方人,而且关于僵尸的故事,仅有不足十条是出于北方,绝大多数都是出于南方,而且尤以江南的南京、扬州及太湖周边地区为多。这些地方低下潮湿,节令一入梅,衣物特别是与皮革有关的东西生“毛”的事是司空见惯。那么,僵尸会不会生毛呢?如楼兰美女一般的干尸是没什么希望了,可是新葬而未腐的尸体却极可能在地下生“毛”。我没有这方面的实践,自然没能亲眼见到,只能想当然了,但明以至清代的人却是肯定出过不少具有这方面实践经验的人才的。也就是说,从明代开始,民间有一种堂而皇之的掘墓之风,而且所掘的正是新葬之墓!

  这就引出另一个恶劣风俗的话题,即“僵尸化为旱魃(音拔)”之说。旱魃简单的说,就是旱鬼或旱神。

  但把旱魃与人的尸体牵扯到一起,则起于明代北方的河南、河北、山东等地。那里每遇亢旱,人们便指新葬尸骸为旱魃,必聚众发掘,磔烂以祷,名曰“打旱骨桩”。但并不是所有的尸骸全是旱魃,只有生了白毛的“毛僵”才是正身。千里赤旱原来都是坟里那个家伙在捣鬼,自然应该把它找出来除掉的。

  但古人是凭借哪样的观念做依据,把僵尸与旱魃这素无往来的二位拉到一起的呢?明代之前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记录,但却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原来在宋代时就有一种说法,认为僵尸是很能“吸水”的。《夷坚乙志》卷五“刘子昂”条中说到和州知府刘子昂为一鬼物所祟,便请来一个道士除妖。道士经过分析,认为作祟的是尸妖,而且就在府衙之内。但内外衙那么大的地方,总不能整个儿地大揭盖儿吧,而道士则自有“探测”之术。他命人挑了几十担水,倾泻在院中,其一隅方五六尺许,水至即干,掘下去,果然是一具“僵而不损”的尸体。

  但道士的这一高见,在宋代却只用于拿妖捉怪。到了明代,也许是乡村知识分子“格物致知”的能力大有提高,也许是他们从古书以及日常生活的经验中得到了启发,于是就恍然:僵尸所以能不腐,而且生有白毛,就需要保持尸内的水分,这样就可以把它们想象成一个吸水的怪物。而人们的联想能力高不可测,居然能想像出这一个僵尸能把方圆几百里天上地下的水都吸干。而如果把这旱魃砸烂,那么它所吸收的那些水分就会得到释放,于是而油然生云,沛然作雨了。

  但明代被诬陷为“旱骨桩”的诸位僵尸,也只不过生有白毛而已,并没有任何可怖可骇之处,而在被掘、打、砸、烧的全过程中,他们至多不过是吱吱地“叫”上几声,从来没有任何反抗,更不用说为厉为祟了。所以到明代为止,僵尸的表现仍然可以说相当绅士的。但不幸的是,到了清代的南方,这些僵尸的性质就发生了向恶的转化,变成前面所介绍的形形色色的毛僵。

  南方的毛僵作祟,是尸体本身的行为,这实际上加重了诸僵的犯罪情节,把他们由不知情的从犯变成了主犯。北方的僵尸只是躺在棺材中在附体的旱魃指使下制造旱情,而南方的僵尸则是跳出棺材,做起杀人越货的恐怖分子勾当了。(声明一下,以上所说的南方、北方,只是取其大致,并不绝对。)

  四“不葬之咎,尸化为妖”

  僵尸要想跳出棺材,要有一个起码的条件,就是棺材盖能够掀开,那就需要或者是坟茔失修而棺木外露,或者“久殡不葬”,棺材就摆在地上,对僵尸来说简直就是一个门朝上开的活动房子。

  早自六朝以前,南方就有人死之后棺木长期厝置不葬的陋俗,此俗虽然北方少见,但也始终存在着。这一陋俗受到了中原南迁人士的非议,那大多数的言论是来自儒家的“孝道”。于是产生了反对“久殡不葬”的鬼故事,起初多是由冥府出面惩罚不孝之子的,到了明清之际,这种惩罚愈形严厉,便偶尔出现直接由亡者的鬼魂惩罚其子的故事了。但尽管如此,编故事的人还是不忍心让这些不能入土为安的可怜鬼魂化为厉鬼或尸妖,所以“不葬之咎,尸化为妖”的说法一直难于得到鬼故事的支持。

  可是到了清代,大约是受到“毛僵”故事的启发吧,人们便进一步做了发挥,抛掉“亲死不葬”这一道德化的主题,只在“尸化为妖”上做文章,于是大批的僵尸之妖便从厝置不葬的棺材里出现了:闲斋氏《夜谭随录》卷二“尸变”条云“楼下临丛葬处古冢累累,不止十百,更有未葬而甃厝于茂草间者凡十馀柩。”俞凤翰《高辛砚斋杂记》:“沈梦岩因事寓西湖上某寺,寺旁屋数十楹,为历来厝棺之所。”《右台仙馆笔记》卷四云:“金陵自遭兵燹后,往往于城中住屋内掘得棺木,盖皆乱中渴葬者。”以上这些都是产生僵尸的厝棺。虽然还有一些故事中的毛僵产生于圮毁的坟茔中,但厝棺中的僵尸无疑更引人注意,这不能不说其中隐藏着编故事人的用心,那就是为“不葬之咎,尸化为妖”制造证据。所以故事最后还是要回到道德的主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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