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狗怕耳朵被我撕下去,不得不停止进攻。在它回嘴咬我手腕的时候,我挥起另一只手里抓着的破碗狠命向它脑袋砍去。黄狗发出一声惨叫,歪扭着倒下去。我乘机逃出院子。
我发疯一般向胡同口奔逃,而那条该死的黄狗在身后紧追不舍。刚跑出胡同,就被一直在胡同口守株待兔的阿春抓住了。我甩开她的手,麻利地爬到胡同旁边的一株老杨树上。
阿春双手叉在腰间,仰头恼羞成怒地望着我刚要撒泼,那只黄狗便到了跟前。阿春围着树同黄狗兜起了圈子。黄狗的一只眼睛被我用破碗那锋利的边缘割瞎了,脑袋成了血葫芦,另一只眼睛又被鲜血糊住了。只能靠嗅觉追逐阿春,原敏捷的速度无法施展,有几次险些扑到猎物,都被猎物巧妙地逃脱了。
我骑在枝头幸灾乐祸地观瞧。阿春无法摆脱疯狗的纠缠,一边围树绕圈子,一边向我求救。她说只要我肯下来把狗赶走,那枚袁大头就是我的了。
先前在胡同里我是赤手空拳,现在形势朝我这面发生了有利的逆转。我只需从树上撅下一根粗树枝,便可当作武器,把瞎眼狗打得屁滚尿流。而只要撵走瞎眼狗,就可名正言顺地拥有那枚袁大头,这个买卖实在太划算了。
我于是就撅下一根粗树枝跳到树下,挥动树枝把瞎眼狗打跑了。
我用袁大头买了一身衣裤,到县城里最气派的‘太白大酒店’吃了一桌丰盛的酒席,到‘碧波海岸’洗浴中心搓掉五斤皴。最后剩下的铜板买了一只粗瓷大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