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下巴差点掉到地上:我……我……我的妈呀!这还是人么?几十米长的巷子一转眼就冲过去了,这要是去参加奥运会,还不把短跑的金牌全收了?
孙文起却是心急如焚,额头上和脸上满是急出来的汗珠,两只本来就被酒精熏得有些微微发红的眼睛此时满是摄人的红光。从金毛的描述里他推断出了事情的大概:一定是两个外地人(本地人可不敢在这里顶风作案)见了钢子的堂妹貌美,顿时见色起义,把她劫持到这一带来准备行龌龊之事,不料被钢子他们撞见,两边自然开打了起来。谁料这两个外地人异常能打,把钢子他们全放翻了,见势不妙的金毛马上就跑,好叫更多的人来报复,出来之后就碰上了自己。
本来就这些也是不足以让孙文起担心害怕成这样的,可偏偏那个女孩是钢子的堂妹,而这女孩又偏偏跟他堂哥钢子一样,是孙文起同窗三年的高中同学。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偏偏孙文起高中三年都是跟她同桌。都说日久生情,这女孩什么情况孙文起不知道,反正他自己在那三年中对对方已是情根深种,只是他那时候有些自卑,不敢告诉对方而已。
可如今不仅自己的兄弟被人放倒,生死不知,还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可能就要让人给XXOO了,孙文起怎能不急?不怕?不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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