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然后看到街边卖鲜玉米的,就大叫:「艾斐,我要吃玉米!」
艾斐把他放进车里,又转回去买玉米,王梓看着他高大的背影,鼻子有些酸酸的,一个怕弄湿弄脏他的鞋而抱他的男人,他傻傻地想,也许,他就是他在等的人……
艾斐开着车,王梓幸福地啃着玉米,他突然想起他的伙伴,说:「你知道吗?我的那两个伙伴,大个的叫卓翼平,小个子娃娃叫程盈佳,卓翼平叫老鼠,程盈佳叫玉米。」
艾斐似笑非笑了地牵扯了一下唇角,他还记得卓翼平吻王梓的一幕,那一幕成了他心头的针,拔也拔不掉,他想,也许玩音乐的人天生就没什么节躁观念,就他所知的,都是些纵欲无度的过着糜烂生活的人。
「笨!」王梓白了他一眼,「他俩在一起啊,就是老鼠啃玉米,还不明白吗?」
「你说玉米和爱情,哪个好?」艾斐忽然问他,其实他还有半句,他还想问:如果有一天,我穷得只剩下一根玉米啃,王梓你还会不会说爱我?
「笨!当然是玉米好!」王梓觉得他脑袋坏掉了。
「哦。」艾斐淡淡应了声。
「你看啊: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爱情好,可是有根玉米总比『没有任何东西』好,依照逻辑推理,不就是玉米比爱情好吗?」王梓洋洋自得地说。
「当我老的时候,你还会爱我吗?」艾斐继续问。
「为什么要等那么久呢?」王梓继续对他翻白眼。
艾斐觉得胸口有点痛,他下意识地摸出一根烟,单手点燃:「你对我的印象如何?」
王梓看着他的朦胧在烟雾中的脸:「就像你怞的烟。」
「哦?怎么说?辛辣?寒毒?还是——」
「笨!是吞吞吐吐!老看着你有话要说的,干吗拐弯抹角呢?」王梓是个急性子的人,最讨厌别人这样了。
「你对婚姻怎么看?」艾斐觉得王梓确实够聪明,可是他开始憎恨他这种小聪明。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早就是公认的啦,笨笨。」
「那你是不会结婚的了?」
「我是一定要结婚的,穿着我自己设计的婚礼服。」王梓嘿嘿地笑起来,美丽的婚礼……呼啦啦……美丽的婚礼在向他招手。
「那你是为了结婚宁愿埋葬爱情?」
王梓长长的叹口气:「老兄啊,说你是老古董你还真是老古董,想问题可不可以转个弯啊!」
「哼。」艾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虽然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是如果不结婚,那爱情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吗?所以,为了善始善终,人还是要结婚的。」
「哈哈……」这回艾斐是真的笑起来了,这个小子,唉!
他们到了一家西餐厅吃午饭,环境优雅而冷静,远远的有肯尼·金的蓝调音乐传来,方桌上铺着苏格兰小格子布的桌布,上面放着一瓶非洲菊。
艾斐给两人要了汤臣水,这种饮料成了王梓日后的最爱。
「如果,我想听你对我求婚,你会吗?」艾斐淡淡地说。
「啊呀!」王梓瞪大了眼睛,真是差劲的家伙,他还等着艾斐求婚呢!
「你是『王子』,一般不都是王子求婚的吗?」艾斐存心捉弄他,「还是你不喜欢我?还是你不敢?还是你不会?」
「切!谁说我不会啦!臭老头,你是不是怕年华逝去,想找找做白雪公主的感觉啊?哼哼!」王梓气愤愤的,过了一会就说:「好吧,你听着,我向你求婚了!咳……倒计时开始,三!二!一!咳……咳咳,这个小牛排真好吃!」
艾斐静静地看着他,拿着看小丑跳舞的心态微笑。
「在这之前,我想为你唱首歌吧,仅为你而唱。」王梓清了清喉咙,又喝了一口汤臣水,现编词,可惜咱们的小王子水平有限,「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能放弃/就是不能放弃你/你并不美丽/但是可爱至极。谢谢欣赏,完毕。」
艾斐礼节性地拍巴掌,餐厅内的人都好奇地看着爇闹。
王梓拿起艾斐的一只手,在他的手背上吻了一下:「哦!达令!这么些年来,我一直在找寻一个人,一个能帮我建立属于自己的小小而温暖的家的人,现在我终于找到了,他就坐在我对面,他有深深的像黑夜一样的眼睛,他有高高的像山岳一样的鼻梁,他有红红的像玫瑰一样的嘴唇,他还有一双厚厚的像羽毛垫背一样的大手,亲爱的,他会嫁给我吗?」
艾斐摇摇头,表示不合格。
王梓站起来,逼近他的脸:「亲爱的,看着我的眼睛,艾斐,难道你没看出,我对你的爱有多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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