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虫子,像是一条雨后的蚯蚓一般,极其柔软灵活。
卫叔“啊”的一声惊呼,伸手掏枪,但手只触到枪柄便停了下来,泥塑木雕一样。
“卫叔,你去找些枯枝柴火来,顺便抽半升汽油,也许我们该为这条小虫举行个火葬仪式。”我冷静地吩咐着。
卫叔愣了愣,抽出手枪递给我:“风先生,拿去防身。”
我摇头拒绝了他:“不必,‘红白黑三寸虫’发起狠来,枪弹是没法让它的蛊毒彻底消弭的。”
那虫子向前蠕动着,露出身子的第二节,竟然是雪白色的,如同剥去壳子的虾仁。它的第三节一定是漆黑如墨的,并且每一节都是精确到极点的一寸长度,所以才会被江湖中人称为“三寸虫”。
那是川蜀“虫蛊”里的一种高明手段,豢养虫蛊的人,把它下到别人身上,对方就永远不能再长高长大,并且成为养蛊师的药人,任何时候都老老实实供自己差遣。
从痴痴呆呆的唐小鼓头发里找到药包后,我被她的第一层假象所迷惑,以为她是绝对的受害者,而没有向更深的层次考虑,更没把她列为大敌,终于导致了今天飞鹰他们三个的受制。
卫叔追悔莫及地长叹:“看到唐小鼓那么精明的小孩子,我早该想到这种虫子的!”
他谨慎地缓缓退后,去寻找柴火。
几乎所有的蛊虫都怕火,但普通柴草产生的火焰,对某些高明的虫类影响很小,它们的身体表面覆盖着可以随时密闭的坚硬鳞甲,可以抵抗十五分钟以上的烧灼。如果能在虫子身上泼洒汽油,提高燃烧温度,应该能彻底销毁它。
虫子从唐小鼓身体下面完全露出来之后,红白黑三色的身子在青色地面上分外鲜明。按照云、贵、川大大小小几百个养蛊师部落里的遗传古训,越是颜色尖锐鲜艳的蛊虫,其毒性、凶性、灵性便越是出奇,除了蛊虫的主人,外人绝对难以制伏。
养蛊师是江湖上最神秘、最狠辣的职业之一,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丐帮,都不敢轻易惹怒来自云贵一带的高手。
“风,唐小鼓对李康他们下了蛊毒,咱们是不是该留着三寸虫的命,也许对救治他们有所帮助?”顾倾城在我耳边低语,香气阵阵传来,发丝更是不住地在我脖子里拂动着。
我又何尝没有如此想过?只是三寸虫的威力,早在清朝末年大侠龙卷风的那本《蛊毒天下》上就有过不下几百条记载,虫子一旦离开死去的承载体,性情就会变得无法预料,就连养蛊师也很少期待再次将它收回来重新利用。
龙卷风曾经郑重地朱笔标注过:苗疆有十大蛊虫无法回收,妄动贪念者,必定被虫所害,切记切记。
三寸虫排在“无法回收”之列的第三位,性情之狂暴仅次于“**妖龙”和“春点头”。我跟顾倾城都不是养蛊师,在三寸虫面前,只图自保就好了,绝不应该动别的念头。
我用摇头代替了对顾倾城的回答,但她接着说了下去:“有些蛊虫,对琴声有天生的喜好,就像印度的耍蛇人用笛子来驱使眼镜蛇跳舞一样,也许我可以试一试?”
她已经跃跃欲试,但被我张开双臂拦住:“顾小姐,我跟令兄是好朋友,如果你在我身边出了事,他一定不会放过我,所以,还是小心行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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