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终于过去。
最后一丝的积雪,在上午耀眼的暖阳照映下,融为一摊春水,滋润着瓦烁间那抹嫩绿稚芽。
李梅秀拎着竹帚,洒扫当铺门面。
她褪去厚重冬袄,换上了仍旧保暖,但更为轻便的淡紫襦裙。
那日,公孙谦与朱子夜谈完话回来,将桌上那碗没喝完的粥饮尽,朱子夜并未同他一块儿回饭厅用膳,当铺众人没有多嘴询问两人谈了什么,没多久,秦关便起身离桌,去了哪里,心知肚明的大家皆默不作声。
争买公孙谦一事,暂且落幕,少掉出价竞争的朱子夜,李梅秀也无须掏空积蓄来让严尽欢狠敲,当铺恢复了应有的宁静,只剩偶尔撞见严尽欢时,她会努力拐她拿钱买下公孙谦,日子,继续在送往迎来的忙碌生意中,缓缓流逝。
李梅秀恍若作了一场梦,她至今仍不敢相信,公孙谦对她……
我看见一个不愿让女娃儿心灵受伤而扯了一个温柔小谎的你,我看见一个守着承诺说要拿钱向面摊老板赎我回家,而在雪地中跌跤却又带着笑容爬起的你,是那样的温柔,教我目光不由自主追随你;是那样的笑容,教我情不自禁爱上你。
真的好像在作梦哦……
他竟然会说爱她……
他竟然……也爱她耶,嘻。
李梅秀双颊红润火烫,想到他的声音、他的眼神,以及认真无比的神情,她十指还会因为过多的欣喜而微微颤抖,几乎要握不紧竹帚柄——
当我对一个女孩说出“喜爱”这个字眼时,一定代表着,我的心里,有她。
梅秀,我也喜欢你。
嘻嘻嘻嘻……
他也喜欢她,他也像她喜欢他一样的喜欢他哦!
难怪。
难怪他在对欧阳妅意或严尽欢露出笑容之后,转向她的时候,那一抹笑,会变得更加清晰深刻。
难怪他叮咛欧阳妅意或严尽欢要多添衣物时,却会将身上那袭温暖毛裘卸下,笼罩住她。
不是她误会,不是她自作多情,而是他的的确确在细微末节上,待她与众人是完完全全不相同,他的心意,原来老早便表露无遗,是她太迟钝,又害怕受伤,才会忽略掉了。
现在一切陰霾尽数散去,盘旋在头顶的乌云被暖暖阳光驱散,曙光照得她心旷神怡,目光所及所有东西都染上漂亮可爱的粉红色,连满地落叶,也讨喜起来。
她和公孙谦都不用再猜测彼此情意,不用暧昧来暧昧去,揣想着他爱我他不管我这类的庸人自扰,她终于在几天前,改口叫他“谦哥”,嘻。
她永远记得,“谦哥”两字从她口中吐出时,公孙谦眉眼之中,充满宠溺的笑,已经渐渐会分辨他各种笑容背后代表涵义的她,清楚发现到,他期待她这样唤他,期待很久。
原本呐,心中会忐忑不安的,不是仅有她而已,公孙谦面对她时,一样会有惶恐不安,一样会问着好愚蠢的“她喜欢我?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这类问题,一样会因为她的肯定回覆而露出心安笑容。
“而且,笑起来好可爱、好诱人哦……”李梅秀咭咭偷笑,袖子掩嘴,掩不住银铃笑声,想起公孙谦,她都不知道该先脸红,抑或该先淌口水。
笑得一抖一抖的纤肩,被一根指头从背后敲敲敲,她没回神,脑子里仍占满了公孙谦。
指头加重力道,再度敲敲敲,这回,她有反应了,蠕蠕右肩,闪开某只不识趣家伙的打扰。
走开走开,她正在回味几天前,公孙谦领着她的双手,滑过一只古董玉壶,用指腹去感受它的质地,他教得很认真,她却全盘心思都落在他身上,她看着他厚实的手掌轻覆在她手背上,修长的指,缠着她的,他的温暖,过渡给她,他的声音和气息,随着他在她耳边讲述辨玉的方法,撩动她鬓边的发,让她从骨子里窜起一阵又一阵的酥麻……
“喂!”指头终于发怒,一指敲不痛,并起五只一起来!
“谁呀?!”李梅秀猛然回头,那个“呀”字正好张大了嘴,看见来人更是完全无法合上,直到良久。
“见鬼了呀你?是我呀!阿姊。”李梅秀的亲弟李梅亭,右肩背着一只蓝色小布包,风尘仆仆从西京赶了几天路来到南城找姊姊。
“弟?!”她惊呼,又急忙掩嘴回头,幸好铺里没有其他人在,她拉住年轻男人,将他带往铺外十来步的石柱旁,藏住两人身影。“你、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李梅亭拥有与李梅秀七分神似的眉眼鼻,教人轻易便能识出彼此间的血缘关系。他模样清秀,活灵灵大眼一眨一眨的,充满慧黠。
“阿姊,你好久没寄钱回来,也没消没息,我担心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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