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唯一猜错的是——不是在街上,而是在国宴之间,莫圣双那对色迷迷的眼珠子可从没离开他身上,他是被人夸赞习惯的天之骄子,也习惯别人投以惊叹目光,只是没想到莫圣双敢将心里龌龊的打算付诸行动,也没想到皇城内的护卫这般松散,看来是大伙好日子过太久了,久到失去戒心,害他差一点就被男人给奸了。
“有这种叔父真丢脸……”害她也跟着抬不起头来。
“你嘴上虽然这么说,不过送我回去之后,你还是会回去那个丢脸的叔父家,不是吗?”
“是呀,不回去能去哪呢?反正在叔父家过日子也就这个样子-,现在的我,没辨法自食其力讨生活,我也不想把自己弄得又辛苦又可怜,只好继续留在那里,至少有个屋子能遮风挡雨。”莫晚艳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走,她思考过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及挫折,也思考过应对之法、解决之道,知道留在叔父家对她才是最好的,唯一的失策是救了他,让她现在的人生大计出现了龟裂。
“所以我才决定不要求砍了莫圣双的脑袋。”鸣凤低低自语。
“你又嘀嘀咕咕说什么?”
“我哪有说话?晚艳姊姊,你听错了吧?”天真的皮相又端出来了。
“咦?可我明明……”
“粽子里包的料好多,真香,晚艳姊姊,你快吃吧,昨天晚上你没用晚膳就去睡了,早上又匆匆忙忙赶着出关隘,饿了吧?”
唔……被他一说,的确是饿,现在顾不得说话,先填肚子要紧。
囫圃吞粽,再灌两杯香浓的茶,肚子饱了七分,还有一颗又圆又红的桃子又饱了两分,最后一块黑糖姜汁糕将最后一分给塞得满满。
呼,撑饱之后她将行囊收妥,突然在行囊一角发觉她顺手塞进去的小锦囊。
“鸣凤,喏,这个给你。”她差点忘了这要紧事。
“是什么?”他问,因为好奇心使然,同时动手解开锦囊系绳,里头是四颗比药丸子大一丁点点点的圆珍珠。“晚艳姊姊,这是?”
“给你的。”
给他吞的吗?“你给我珍珠做什么?”
“你带回去,要是有急需就卖了它换钱。我手边没有太多银两,之前全拿去订做了一对锤子,将自小存的零用都花光了……”
“锤子?”
“像脑袋那么大的双锤,一边各二十五斤,耍起来很帅气呢。”虽然她现在手边没有锤子,仍认真挥舞着手臂。
不难想像神力如她,挥舞着重锤在练武的模样。
“晚艳姊姊,你既然将手边银两都花尽,那么这四颗珍珠,我不能收。”他退还给她,心里没说出来的是:这四颗小丸子珍珠,我根本看不入眼,我幼年时拿来打弹珠的珍珠还比这大上五、六倍。
“你收下。”她又推回去,这回牢牢握住他的手指,将装着珍珠的锦囊包覆在他掌心,不给他拒绝机会。“我住叔父家,有吃有喝有住有穿,没什么需要用钱。”
他无法推辞她的好意,因为——她那股神力,几乎要握断他的手指。
“晚艳姊姊——我收就是了,我收就是了……”赶快放开他的手,说不疼是骗人的!
莫晚艳得到满意的答案,这才瞑目松手。“你要好好运用它。这条长系绳可以拿来挂脖子上,别弄丢了。”
“好。”他在心里苦笑,但没表现在脸上。
“那珍珠原先是镶在我娘首饰上,她很少戴这些累赘东西,最常戴的只有战盔。听说珍珠首饰还是我爹送的订情物。”提到爹娘,她脸上又有笑了。
“这么珍贵的东西你还大方送我?”一听见珍珠的来源,他很吃惊。
“也没什么珍贵啦,珍珠首饰都坏掉了,珍珠散了大半,只留四颗珍珠也没用,身外之物又不能让我爹娘回来,我才不觉得几颗珍珠代表什么。”她耸耸肩。
“你看得还真透彻。”一般人都应该会将死者的遗物视为宝贝,她倒怪异,反其道而行。
“我把爹娘放在心里就够了。”她按着胸口。
“岂止放在心里,你嘴上也全是我爹怎么样怎么样我娘怎么样怎么样。”
“好像真的是耶……”回想自己一路上说过的话,几乎十句不离爹呀娘,像个小孩似的。
“但是你看起来还满快乐的,在你叔父家当个小孤女,日子很好过?”
“还不差啦,书里写的苦命小孤女我倒没遇过。我爹说,自立自强,我娘说,求人不如求己,加上他们给我的好手好脚,我没吃什么苦。”最多只是叔父不怎么宠,堂兄弟姊妹不怎么亲,府内府外没什么人聊心事——但通常她也不会有啥心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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