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
大历贞元五年,河北道魏州这是一个雄壮的城池,黝黑厚重的城墙、刁斗云集的守备,一队队甲光戟亮的军士无一不在突出一点此地乃魏博一镇的首府所在。放眼望去,此城之中,拖刀携弓者竟是与普通百姓的比例达到了七比一。也就是说每在魏州街头见着七个百姓,其中则必有一人乃是军伍出身。如此之高的兵民之比,使得这座河北有数的繁华重镇更多了几分压抑及暴戾之气。
然而,与别处大有不同的是,在微薄节度使府旁侧的一个小巷中,此时却浑然没有这等森寒的感觉,反是有一群衣锦披缎的富家子弟正对着一个小小斗场中两只斗鸡兴奋的狂呼乱吼。
“啄它,上去啄它,你这个蠢货,枉费爷化了两千金才将你买回来!”,看着斗场中自己那只花费重金求回的“金刀黄”又一次大败,田珍边往外掏银,边红着眼大骂出声道。仅仅一会儿的功夫,他已经是连败三阵,输出白银一千五百两,如此一笔巨额钱财本就足以让他伤心,更哪堪忍受对面田继如此张狂的笑声刺激。
伸出一支满带着金银珠玉的手爱惜的抚摸着斗鸡的翅羽,这田继对旁边红着眼睛的田珍哈哈一笑道:“人言九哥、十哥乃是河北地界儿上的斗鸡圣手,小弟特此自博州不避艰远前来请益,如今九哥倒还没见着,不过十哥的斗鸡嘛!哈哈。”
这田珍乃是昔日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十一子中的老十,与他九哥田惜一样,不爱百工杂技、不爱刀枪弓马,唯一所好的就是这斗鸡之戏。而此次与他放对厮杀的田继乃是现任节度使田悦的幼弟。当日田承嗣一朝身没,不曾把基业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给了侄子田悦,本就足以让这十一个兄弟们心结郁积。所幸那田悦倒也聪明,强令自己的直系亲族一体搬往博州安置,也免得与这些大少爷们起了冲突。而这田继此番却是趁着给大哥拜寿的名号来到魏州,同样酷爱斗鸡的他二话不说。草草于节度使府打上一个照面后,便往田珍府撩拨,要与他重注赌斗。是以虽是小小一场斗鸡,因着这极高地赌注并二人特殊的身份,竟也是变得颇不寻常起来。
天珍输的气急,又是心疼银子,又是对自己输给田悦地弟弟大感丢脸,此时再听这等冷嘲话语,一个忍不住便要大发少爷性子,喝令闹场打人。总算身边的从人还有识得轻重的,将已红了眼睛的他给紧紧按住。才免得一场全武行上演。
“阿贵,去帮我请九哥来,让他务必把‘苍背雄’带了来!”,静得片刻,田珍心情渐渐平复,也知眼前此人身份特殊,现在比不得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只怕一个闹得不好,吃亏的还是自己。毕竟人家是现任节度使的亲兄弟。想明白了这些,他复又狠狠瞪了田继一眼后,恨恨对身边随从吩咐道。
见到田珍这番做派,田继嘿嘿一笑全不理会,反是回身大马金刀的在胡凳上坐了,边饮着随身皮囊中的烈酒。边斜斜一瞥对手,对身边从人们张狂调笑道:“不来一趟魏州,还不知道钱是这么好赚;这不,马上就又来一个送钱地,儿郎们今日侍候的好,等回了博州,少爷我发赏,人人都去买一个江南来地水灵妞儿!”,在他那志高意满的哈哈狂笑声中,夹杂的是一片颂声如潮。
恨恨咬牙保持着沉默,田珍看不过田继那得意忘形的模样,只将一双灼灼闪动的眸子紧紧盯住街口,等候着九哥地到来。
度日如年的过了约两柱香功夫,才见他蓦然眼神一亮,边起身迎往巷口,边兴奋叫道:“九哥,你总算来了,苍背雄可也带来了吗?”
被他称呼为九哥的田惜乃是一个年约二十七八的瘦削汉子,衣衫华丽、容颜俊秀,本是一副好风流本钱,只可惜眼角偶然闪露地戾气及苍白的容色对他这仪态破坏不少。
“十弟,输了多少?”,田惜对自己这一母同胞的小弟素来疼爱,是以一听他派人来请,倒也没有多做耽搁,随即便来。
“五百两一局,我输了三场”,说到这里,那田珍的眼睛又是开始微微泛红。唐时,白银少用,市面流通极少,是以极为贵重,一千五百两,如今对于他们这些闲散少爷们来说,倒也实在不是一个小数字。
“噢!赌的这么大!”听到这个数字,田惜也是微微一愣,颇带责怪地看向自己胞弟。
“我见不得他田悦家的人如此嚣张!”,就这一句话,顿时让田惜再也无话可说。
点点头,田惜上前与那田继敷衍着见礼过后,双方更无二话,当即又开始了比斗,只是这赌注,眨眼之间竟是又翻了一翻,成为了千两豪赌。
双方互换着检查了对方斗鸡的口爪并无异常后,随着小金锣一声敲响,顿时两只斗鸡都被放于场中,开始了一番拼死搏杀。
唐人好斗鸡起源极早,先是唐初御史大夫杜淹酷爱斗鸡,并以此寄意为诗献于太宗,太宗览后‘嘉叹数四’立擢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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