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矛盾。首发和周敬,就像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我们来自同一时代,受过相似的教育。和他在一起,很轻松。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谈起前世所有的一切。我们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可是成为夫妻?至少我现在不爱他。我对他的感情是亲情,是友情。我很清楚,不是爱情。
看出了我的犹豫。周敬柔声道,“小晴,我只是表达了我的感情。你不用马上答复我。我给你一年的时间。这次我要在魏国呆一段时间,你可以在这段时间里,慢慢了解我,慢慢爱上我。”
利小八酸酸地,“齐国的豪富天下闻名,怎么大国师就带了一本金册,就想把我们的皇家语言学院院长娶到手,真是打得好算盘。”
“我的稀奇东西多得很,搬来搬去太麻烦,都在宇都我的国师府里等着小晴呢。”周敬不在乎他的刻薄腔调。大家都是一愣,他怎么如此自信,一定能把我娶到手,连起码的伪饰都不要了。“金银首饰小晴又不喜欢,再说魏国也不缺这个。不过这次我带了一些日常用品,你一定很需要,待会儿让人给你送去。”他冲我眨眨眼。什么用品?我很好奇。
寝殿的气氛很诡异。大家都不再说话。永王见状,忙和周敬告辞。小八看也不看我,径直扬长而去。我和利小四连忙也告辞出宫。
路上,我问利小四,“四哥,这血咒真的那么珍贵吗?”
“小晴,你不知道,在我们这里,不管是魏国、齐国、秦国还是宋国,普通的老百姓只娶得起一个老婆,特别穷的甚至一个都娶不起。对于他们来说,就没有血咒一说。血咒,只针对达官显贵,或富商大贾,或名人文士之类的上等人士。因为他们有能力娶好几个老婆乃至于更多。在魏国,最近二十年,只有两个男人为他们心爱的女人下了血咒。”
“结果呢?”
“其中一个,夫妻恩爱,俩人至今过得很幸福美满。那丈夫,就是我们的叔叔信王爷利孤城。他们的女儿你也见过。”
“我见过?”我到了魏国,可没有见过几个人。
“就是我的九妹,你的学生,永宁郡主利佳萌。”
点点头。那个性格拽拽地小丫头。只能是产生于关系异常简单地家庭。那种关系复杂、整天勾心斗角不断地封建大家庭可产生不了如此真实地小人儿。
“那另一个呢?”为什么不是两个都很好?
“另一个。是前工部尚书地大公子。几年之后。那男人后了悔。打算再娶两个小妾。结果就在大婚之前。没有理由地暴病身亡。他地妻子很快也郁郁而终。”
“哦——”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难道真地是老天有眼?怎么这么像狗血连续剧地悲情版。
“所以一般地男人。如果不是爱一个女人爱到了骨髓里。下定决心一生一世只爱她一人外。是不敢轻易发此重誓地。那是对神发地誓。是会应验地。没想到周大国师居然为了你下了血咒。”利小四地笑带着一丝苦涩。这档次上去了。就很难下得来。即使林小晴不答应周敬地求婚。以后她也会以此作为基本条件。难道我也为她下个血咒。
“我。我怎么了?他为我下血咒很亏吗?这说明我地魅力无法阻挡。”我自己都无法自圆其说。
回到我的院子,看到卧室里是一口大木箱。利小八一脸阴沉地坐在木箱旁。我笑着看他,“怎么不打开?一定想看看里面是什么宝贝吧?”
他的脸像暴雨到来之前乌云密布的天空,“又不是给我的。那是周大国师的一片痴心啊!不想马上打开看看?没准里面是满满一箱子火辣辣的情书呢。”说到情书,他狠狠地哼了一声。
“我倒希望是满满一箱子的金子。”
说是这么说,我也好奇周敬到底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打开箱子,最上面是一个盒子。打开盒子,是铅笔和鹅毛笔。“太好了。”魏国常用的书写工具,还好不是毛笔,是一种硬硬的炭条,拿着很不方便。周敬带来的铅笔外面裹的不是木头,是一种柔韧的光滑的不知名物质,拿起来很舒服。鹅毛笔杆很结实,蘸上墨水就是原始版的钢笔了。这个周敬,可真行。我拿着这些笔是爱不释手。
小八冷哼了一声,“不再看看别的?”
木盒下面是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
小八舒了一口气。“我以为是什么稀罕玩意呢?就这魏国遍地都是。”他随手拎出一件,“咦?这是什么?”他的眼睛又成了大杏核眼。他手里是一件吊带睡裙,细细的吊带,露出三分之一的背部,宽松的样式,真丝质地,摸上去爽滑如水。浅蓝地上是一朵朵粉色的小花。舒服得你马上就想穿上去。
“这也能穿出去?”小八难以置信地望着我。
“傻,这是睡裙,晚上睡觉时穿的。”
听了我的解释,利小八的脸色更沉了。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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