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从商受德的话里边听得出来,那邓婵玉与土行孙的婚姻并不幸福,旁边的小舞看商受德说得热闹,也凑上了前来插嘴道:“主人,那土行孙确实是个大坏蛋,当初杨戬大哥哥为了捉拿他,就是变化成了周武王的妃子,这家伙竟然想去非礼杨戬大哥哥所变化的美女,结果才让杨戬大哥哥给抓住的。”
“……想不到这家伙不仅仅没有外表,竟然连内涵也没有。”我揉了揉脑门,苦笑着摇了摇头。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土行孙那种家伙,撂到如今,绝对就是一个连恐龙媳妇都找不着的三级残废。小混混,好色之徒,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总而言之一句话,别说是其他人,就算是我见到都恨不得踹上一脚,这样的渣,也能上封神榜,也能娶个漂亮媳妇,还真是……不过,话不能偏听偏信,具体的还得观察,不管怎么说,邓婵玉那臭丫头竟然敢对作为封神代理人的我进行打击报复就是不对。
苏小小倒也没有刻意地去冷落商受德,时不时问问商受德在天界的事情,偶尔也问他这一世的创业艰辛,而我,一面冷眼旁观,一面思考关于邓婵玉的事情该怎么解决,可是,那兔牙暴力女倒像是位传说中的古代刺客,一击不中,远遁千里,我空有强悍的嘴皮子功夫却无用武之地,实在是头疼啊。
用完了这顿丰盛的晚餐,品尝了饭后糕点之后,苏小小娇憨地打了个可爱的哈欠,商受德虽然恋恋不舍,但还是很识趣地决定结束今天的聚会,并提出了送苏小小回家,到了酒店楼下,商受德这家伙连虚伪一下都不愿意,礼貌地向我跟小舞道别之后,开着他的奔驰,载着苏小小离开了酒店。
“见色忘义之徒!整个一流氓。”我摇了摇头,一脸忿愤地感慨道。旁边的小舞抬起了可爱的脸蛋:“主人,什么叫见色忘义啊?”
我还没开口,站在小舞肩膀上的鹦鹉吱了声:“电车痴汉!”
“……嗯,此言深合吾意,小兰兰,今天晚上给你加餐。”我突然之间发现小兰兰变得顺眼了起来,宠溺地拍了拍它的脑袋:“不过,那不是电车,应该叫轿车。”
小兰兰张嘴就来:“轿车痴汉,轿车痴汉。”大绯胸鹦鹉的嗓门可不是盖的,至少周边十数米内的行人一个二个纷纷侧目,表情都像是看着了神仙涂着个猴子屁股脸在扭秧歌过路。
啪的一声,不远处,一位兄台忙着观看这只神奇的鹦鹉,一不小心撞在了垃圾筒上,抱着膝盖在那直咧嘴。突然之间,我心情变得舒畅了起来,而萝莉小舞,皱起了可爱的眉头,表情在迷茫中多了一丝明悟之色,或许她又学习到了一些新东西。
这里离我家坐车大概是十多分钟的车程,我拍了拍肚子,冲萝莉小舞笑了笑:“咱们走回去吧,多走走,就当饭后运动好不好?”
“好,主人,我们一起走。”萝莉小舞咯咯地笑着,紧紧地拽着我的手,向前快活地迈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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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飞熊,怎么现在才回来?害得我都和等了你快两个小时了。”还离我我租住房的楼下,就看到了青鸟那太平公主气呼呼地插着腰拦在了我的眼前。我赶紧陪着笑脸走上了前:“哎呀,竟然是青鸟妹子,实在是不好意思,今天我有事出去了,这会子才回来,要是知道你今天就到,就算是天塌下来我也肯定在家里边蹲着等你。”
青鸟哼了一声,看到了站在萝莉小舞肩膀上的小兰兰,抬起了手指勾了勾,这只流氓鸟乖巧地飞到了青鸟的手上站着,用那台湾娃娃腔道:“青鸟姐姐好。”
“嘻嘻,小家伙,挺识趣的嘛,至少比你主人强。”青鸟摸了摸小兰兰的脑袋,还白了我一眼,我赶紧邀请这位一肚子闷气的太平公主上家里边坐坐。进了家门,我打开了冰箱,给青鸟拿了一瓶果汁,又给萝莉小舞拿了一根雪糕,自己拿了罐啤酒。
青鸟接过了冰过的果汁,一口气就喝掉了小半瓶,长出了一口气:“这下舒服多了,要不是为了替你拿来那块储藏着妲已记忆的灵石,我哪用得着赶这么急。”
听到了这话,我心中暗喜,这丫头办事还真是挺牢靠的,这么快就把那恢复妲忆记忆的灵石给带来了,心情愉快之下,便连那小兰兰在跟前飞来飞去也懒得去计较。“呵呵,青鸟小妹果然够仗义的,要不是你帮忙,我还真不知道如何向那商纣王交待呢。”
青鸟看了我一眼,伸手进口袋里边,掏出了一块指甲盖大小,青蚴蚴的石子摆在了我那张三百块钱买来的偏宜玻璃茶几上,就看到那石子那种青色的幽光透过了玻璃,我小心翼翼地拿到了手中打量了一番,嗯,咱肉眼凡胎,实在是看不出什么门道来。
“此灵石你拿去交给妲已,让她炼化便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至于妲已恢复记忆之后该怎么办,那是你姜飞熊和商纣王的事了,我可没办法帮你们。”青鸟一面逗弄着小兰兰一面向我解释着这块灵石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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