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据说这个马夫是熟悉白云城到越京一带的老手,是个相当好的导游。每到一个城镇,就可以叫他带我们去最有名的地方去游玩。其实,这样的安排,絮儿也是顾忌到我的身体不能一直长途跋涉,走走停停,到了越京,我才不会吃不消。这也是为什么,絮儿会提前三个月的行程,只是为了走一段需要十天路途的原因。
重新开了一个房间,就在原来那间的旁边。絮儿给慕雨清理包扎好了伤口,再将染血的衣物焚烧掉。至于给她换洗衣服的,自然是我。古代女人被人看了肌肤就要以身相许,我可不愿意我的絮儿随随便便就被一个女人误了终身。
回到我们的房间,絮儿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只灰雀,将一管物事塞进灰雀脚下绑好,然后放飞。我不语,絮儿早就在暗中培养了一股属于自己的势力,我虽然知道并提供了不少意见,但是,却并没有完全参与其中。
我相信,他自己也可以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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