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失去了对采邑的管理权后该怎么生活?”
“若是足额缴纳税贡,他人想获得该采邑的管理权就会亏损极大。若是对朝廷不忠诚,所缴税贡与采邑收入相比相差太大,那么有人觊觎这个采邑的管理权又怪得了谁?而且失去管理权后,此人未来的生活也还是有保障的。想获得采邑管理权不是需要一次性向朝廷缴纳一笔费用吗?失去管理权的有邑贵族每年可获得这笔费用的十分之一作为年金。以那位镇国将军为例,当他失去采邑管理权后,每年可获得2400贯年金——从收益的获得方式来说,相当于该有邑贵族转变成了有禄贵族。”
说到这里,朱棣忍不住小小地得意了一下。这种做法相当于将那笔钱存入银行,然后每年支付10%的利息。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年利息普遍高达40-60%,如果只收每年20%的利息,这样的放贷人已经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善良了。朱棣打算成立大明皇家银行,开展一下抵押放贷业务。看天吃饭的自耕农抗风险的能力非常差,稍遇天灾**就会遭受破产的噩运。以前人们总是需要支付40-60%的沉重利息才能借到急需的救命钱,但大明皇家银行成立后,人们便只需要支付20%的年利息——当然,前提是借债人有着足够的抵押品。
一般而言,农民最值钱的资产便是土地。因为农民自身抗风险的能力确实很脆弱的缘故,虽说年利息只有20%,但总还是会有一些人会还不起贷款。然后,他们会失去土地成为雇农甚至成为流民,使得社会贫富差距加剧,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若不是铁了心准备开展殖**动,朱棣其实并不愿意开展借贷业务进而背上与民争利的坏名声。
要知道,40%-60%的利息固然会使大多数借款的自耕农破产,但20%的利息却并不意味着遇到困难的自耕农一定能够挺过难关。因此,将来肯定有许多农民会因为无法偿还借款而破产。
按道理说,作为一国之主,朱棣其实更应该改良王安石的青苗法帮助农民度过难关,而不是成立什么大明皇家银行赚取利息!
然而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朱棣终究还是选择了后者。
注1:虽然成祖时期已经开始逐渐限制亲王的权力,但此时亲王所受限制并没有那么多。亲王真正过上那种类似政治犯的生活,是从宣宗朱瞻基时期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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