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一级:太守(可兼校尉)设俩营到三营(4000人到9000人),另有嫡系部曲一部,别部(1000人)编制,官位为别部司马(相当于现在的特别行动部队的队长)一人。(合计10000人)
州一级:州牧(军侯)设一营,常备俩千人马。
州内军设:五人一伍,设伍长,十人一什设什长,百人一队,设队率(10名什长,20名伍长),千人一屯,设屯长(10名队率,100名什长,200名伍长),俩千人或是三千人为一营,设军侯管辖统带(2名到3名屯长,200名到300名什长,400名到600名伍长)。
县一级:县令(基本不可兼职县尉)一县俩百兵卒(2名队率,20名什长,40名伍长),八县一千六百人马。(县一级的兵丁相当于现在的武警部队,主要负责巡逻、缉捕、维持地方治安,打击违反犯罪。)
乡一级:乡(缉捕,相当于地现在的片区公安局长)一伍人马护卫,从县尉兵卒中挑选,属于正卒(相当于现代的片区民警)。
div lign="e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