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深觉有理,点头同意。
第二日,高宗下了圣旨。诏曰:“庭州刺史骆弘义贪赃枉法、贻误军机,深负朕恩,着令革职查办,旨到之日押解回京,交由大理寺审理。庭州别驾李墨忠诚可靠,甚合朕意,擢升刺史,望诚勉励业,不负皇恩。”同时又下诏令曰:“闻西突厥蛮夷又有窥伺天朝之心,其心其志罪不容恕,为彰显我天朝威仪,保西域百姓之安宁,钦派左武侯大将军梁建方为弓月道大总管,右骁卫将军高德逸为右副总管,掌武备;庭州刺史李墨为左副总管,掌监军。率雍府兵四万,庭西两州边军奉旨候用,进击西突厥阿史那贺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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