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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我就看了他一眼,也违法?

第44章 等一下,我也要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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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峰忽然坐直了身体,不急不慢的说道:

“通过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施暴者不仅是故意行为,并且他本身还是没有疾病史的,也就是说,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在公交车还在行驶的过程中,他就直接冲到了驾驶位,并且用买菜车猛击司机的头部,这是不是涉嫌故意杀人?”

“当事人也说了,施暴者的身体很健康,头脑很清晰,那他难道不清楚用猛击一个人的头部会发生什么吗?他难道不清楚自己用的是什么犯罪工具吗?”

“并且!”

“在施暴者第一次犯罪后,他还大放厥词,声称如果不是有几位青年拦着他,他非打死司机不可!”

“综上所述,施暴者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的主客观条件,我申请立即对他进行刑事逮捕!”

最后一句话,秦峰说得相当严肃。

因为他的陈词完全是基于客观条件下发表的,没有掺杂任何的主观情绪。

“好!秦老师说得太好了!!”

“麻蛋,听得老子热血沸腾,感觉就跟打了场仗一样!”

“用钢管打一个人的脑袋,还是那么猛的力度,他难道不清楚这是可能会打死人的?这必须是故意杀人啊!”

“来,狡辩,继续狡辩!”

先前积压在网友们心头的所有憋屈,全都释放了出来,那叫一个痛快。

想靠十天拘留就糊弄过去?

做梦呢你!

听完秦峰说的话,警察叔叔微微点头,觉得说得很有道理。

看到这一幕,老头的儿子慌了。

“警察同志,等,等一下,我也要找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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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http://b.faloo.com/1052597_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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