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几个月内环游世界是完全没问题的。从中国东海到北美西海岸,只需要一个月。刘云已经组织船队出发了,路线是向南越过南洋,到达大洋洲,设立基地后再往东去美洲。可喜的是,民间也有人组织船队,为了保险,他们还是跟随官方船队出发,当然船只还是从中华造船厂购买的,否则跟不上速度。刘云有现代的知识,所以船上自然会携带蔬菜瓜果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贮存的果汁,防止有人因为缺少维生素得坏血病,少走了航海历史上的一条弯路。
既然大洋洲和美洲都已经开始探索了,那么最近的东南亚自然不能放过。现在,在大宋百姓眼里,交趾这些地方纯粹就是南蛮之地,一年四季炎热得要死,那些晒得黑漆漆的南蛮子举止粗俗,毫无文明可讲。虽然他们那里也有乱七八糟的国家,但总体来说大宋百姓还是对这些地方不屑一顾的。但是,刘云可不放过这么好的开发机会,后世之中的“南海三宵小”,其中两个在南洋,另一个就在交趾。现在,在这个时空里,那些宵小之国不会存在了。至于这些土地上的野蛮国家?没话说,灭了,让这些土皮猴子给大宋百姓当矿工、修路工,或者其他脏活累活,容易发生危险地活计。至于如何让大宋百姓来这种炎热得蛮荒之地,刘云有办法,就是卖地,向国内的无地农民宣传,不需要成本,只需预定将来的税收用来偿还土地费用,就可以在交趾获得一大片土地,至于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就由刘云所代表的官方包了。
在这种政策之下,大量无地农民纷纷拖家带口,坐上了“南疆建设兵团”的免费轮船,来到交趾这个炎热的地方去谋生。好在刘云让人带去了大量的机器设备,加上中国人民的勤劳勇敢,还有这里已经设立了一些基地,以前的居民也有一些粗放耕作的农田,所以开垦起来也不算困难。假以时日,这些蛮荒地区就会繁华起来,当然享受繁华的成果就没有土皮猴子的份了,这里的主人翁是大宋百姓,这里的土地就归大宋了。虽然这次大迁移带走了许多江南百姓,让江南的开发受到一些影响,但工业革命的成果抵消了这些影响,而且人口的增长是很快的,不久大宋百姓就不会嫌人少,而是嫌人多了。
先进的技术,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刘云他们渐渐在新占领的两湖、两广还有云贵、四川站稳了脚跟。哦,云南还有一个大理国,但他们在十数万装备精良的大军面前已经光荣地回到祖国的怀抱了,他们原来的国主,某个“段皇爷”,已经欣然同意,他们本来就是汉家子弟,加上武力的威胁,所以是非常乐意的。刘云又奏明朝廷,封这位段皇爷为大理王,虽然没有了政治军事权力,但荣华富贵是少不了的。刘云曾私底下问过段皇爷,问他们是不是有个祖先叫段誉,是不是有一种武功叫六脉神剑,还有段家家传的一阳指。很遗憾,虽然段誉是有的,但正式名字并不是叫段誉,段誉只是曾用名,而六脉神剑和一阳指,连他们自己也没听说过。不过这位段皇爷也很好武,他听说有这两门神功之时,还急切地向刘云请教呢。我靠,到底是我问你还是你问我啊?
且说金国这边,金兀术刚刚大败之时,他的军师哈迷蚩告诉他,之前攻宋之所以势如破竹,是因为靠了宋朝的奸臣,而他自己就是不喜欢奸臣,光喜欢忠臣,后来碰到岳飞他们,自然就不好打了。于是,哈迷蚩向金兀术道:“狼主,要寻个奸臣还不容易?现在就有一个奸臣在我们手里,当初跟随二帝到此的有何卓等五人,其余四人都是铮铮铁骨,都死了,只有一个人哀求乞活,所以活到了现在。那人不是奸臣是什么?”
金兀术便问道:“那人是谁?”
哈迷蚩道:“那人便是秦桧,我看他的面相,他的所为,就是一个大奸臣,只是现在不知在何处。狼主可以让人寻他,施以恩惠,他必然感激,一年半载之后多送点钱财让他回去,做个奸细,到时这宋室江山,岂不轻易地给狼主送来?”
金兀术喜道:“果然好计策!我听中国人说,千里之堤毁于蚁**,就让那秦桧来当这个蚂蚁,给我咬烂宋朝江山!”忽然,金兀术问道:“哈迷蚩,你说看秦桧的面相看出他是奸臣,难道你也会看相?”
哈迷蚩道:“回狼主,臣以前在辽东曾遇到一个云游道士,就是那人教给我的。”金兀术心道:“看来这中国人还是汉奸多,不仅奸臣遍地都是,就连身怀异术的道士也有意无意把东西教给了他们的敌人。”
那秦桧夫妻二人,原本被金兵掳到金国,同来的大臣被杀的被杀,自杀的自杀,或者困病饿死,总之大多有节气地死了,只因为不肯出声求金国人赐予一口饭,唯独秦桧苦苦哀求,最后被发配到贺兰山下的草营内,服侍一个看马的小头目。后来那个小头目死了,秦桧夫妇便没有生活来源,只靠秦桧之妻王氏给金兵浆洗缝补来过日子。亏得那王氏长得俊俏,本来她就不是什么好人,后来就和那些金兵勾搭上了,然后秦桧一家就有了生活来源。那秦桧吃着绿帽带来的牛羊肉,喝着羊奶酒,竟然也心安理得,而且自己也不去寻些活计去做,真是绿头党中的极品!
那金兀术一日外出游猎,恰好来到贺兰山脚下,发现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