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做大做强。
当林威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决定在去拜访希特勒一趟,在和希特勒的谈话里,石油的问题在林威的嘴里变得无比严重,当然事实也是如此,希特勒听了大为重视,决定马上解决这个问题。
1934年11月,在希特勒的提议下,德国国会通过了《石油储备法》,并于同年底开始实施,通过立法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德国的3级战略石油储备制度。
根据这项法律,按照去年平均销量或用量计算,德国所有从事进口石油的公司必须至少储备继续销售90天所需的石油,从事石油深加工、批发和汽油等制成品零售的企业,还必须另外储备90天所需的石油或石油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