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来说,他们是天生一对,珠联璧合。
林海倒没怎么往这方面去想,他拿着枪指着兔爷:“我最恨别人拿枪指着我的头,你识相的就乖乖给我听话。”
“哈哈哈哈,就凭你。”兔爷出呼意料的放声大笑,“有本事你开枪啊!”
“靠,你不信我敢?”林海说道,此时远处的那几名马仔已经朝这边跑来,看那样子竟是不顾一切的想上来救人,难道他们就真的不相信林海敢开枪?
说老实话,林海的确不敢开枪,毕竟在这之前他所接触最多的枪就是自己下边那杆,别看电影或里某些男主角拿着把枪牛逼烘烘的说“信不信老子毙了你”然后砰砰两下,可真要在现实社会里,绝对没多少人敢这样做。
先说枪这玩意不是菜市场里的大白菜想见到就能见到,有些人说不定连开都不会开.光是把一个同类杀死就需要很大的勇气,这绝对与杀鸡杀鸭不能同日而语。
但林海不敢就不代表别人不敢,周瑶一把夺过他手中的枪,“少在这里逞能,看老娘一枪毙了你。”
说完只听到“砰!”地一声,林海瞪大了眼睛。
倒不是说他为周瑶的勇气而惊讶,更不是因为兔爷脑浆四溅横死在自己面前而惊恐,而是林海分明看到那把刚才抵住自己脑袋把他吓得半死的手枪竟然打出了一抹火苗。
靠,这竟然是打火机!